今天是: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作者 :勐海县民政局 来源 :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22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云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西办发〔2017〕1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殡葬改革与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相融合,强化服务供给、规范殡葬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推进丧葬习俗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完善殡葬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州、县市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职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局面初步形成。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目标任务、检查考核等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纳入几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范围,积极构建政府、部门和社会共治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殡葬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十三五”期间,全州投入使用殡仪馆2个、在建1个,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5个、经营性公墓3个,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是丧葬礼俗改革取得新成效。全州首次划定火葬区范围,同步率先划定了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将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等纳入村规民约并进行量化细化,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得到进一步普及。出台补助政策引导城区传统民俗火葬居民到殡仪馆火化,支持党政企人员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少数民族传统优秀丧葬习俗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

四是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取得实效。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治理、殡葬业价格秩序整治、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摸排治理等工作行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殡葬服务、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丧葬服务违规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困难问题

全州殡葬改革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殡葬改革推动力度不足,部分县市、乡镇殡葬改革重视程度不够,推进速度不快,监管力度不强,影响了殡葬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是殡葬工作机制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殡葬服务基础设施短板较多,县市殡仪馆还存在空白点,殡仪馆基础设施不完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未全面覆盖;四是殡葬习俗改革力度不够,散埋散葬、大墓豪华墓等问题没有得到根除,群众对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接受度和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时期,建设富裕美丽开放


幸福西双版纳对殡葬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要求加快基础殡葬服务设施,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殡葬服务短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二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要求丧葬活动节地、生态、环保,加快推进殡葬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行节能减排,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文明祭扫,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三是推进云南省“三个定位”战略、西双版纳州“一城两区”建设要求始终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作为支撑全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要求“只见青山不见坟、三沿六区不见墓”,积极保护、传承和发扬少数民族生态葬法和文明节俭祭祀习俗;四是培育时代文明新风、建设美丽乡村要求加快深化殡葬改革,着力消除祭丧,着力革除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攀比、散埋乱葬和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祭祀陈规陋习,培育生前厚养、逝后薄葬、文明治丧、节俭祭扫的丧葬新风,有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法治殡葬,以深化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紧紧围绕“一城两区”建设,推动殡葬改革更好服务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更好服务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西双版纳殡葬


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推进党对殡葬事业的全面领导,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在政策规划、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土地供给、监管执法等方面责任,健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惠民,扩大供给。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殡葬事业公益属性,确保基本殡葬服务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

坚持文明绿色,尊重逝者。把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理念贯穿殡葬改革全过程,弘扬优秀传统殡葬文化,推行文明、绿色殡葬方式,尊重逝者,慰藉生者,减少殡葬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坚持依法监管,规范有序。认真落实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标准,建立健全综合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发挥政策导向、规划引领、价格调节、党员干部带头等机制作用,提升服务,强化监管,推动形成殡葬管理服务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健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殡葬服务供给。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殡葬领域执法监管。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到2025


年末,全州火化率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60%以上,实现殡仪馆县级全覆盖、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开展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传统公益性墓地保护力度,健全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发展指标专栏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指标属性

1

火化率

%

60

预期性

2

节地生态安葬率

%

60

预期性

3

殡仪信县级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4

公益性安葬设施乡镇覆益率

%

100

约束性

5

殡仪馆火化炉环保达标率

%

100

约京性

6

公益性公墓县级覆益率

%

60

预期性

7

村尽委会殡葬信息员覆盖率

%

80

预期性

8

从业考手机APP软件使用率

%

8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

立足殡葬改革目标,统筹群众需求和设施短板,科学规划火葬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加强殡仪馆建设,推进勐海县殡仪馆后期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改造勐腊县殡仪馆,加装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努力将殡仪馆打造成设施完善、功能全面、供


给充足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新建、依托现有公墓等方式建设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加快乡镇级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积极完善建设手续,为推进殡葬改革提供坚实阵地基础。

(二)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

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和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要求。巩固和拓展城中村民俗火葬居民到殡仪馆火化试点经验,探索惠民殡葬政策,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殡葬兜底保障,以减免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三)积极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进一步建立完善节地生态安葬保障机制,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加大生态殡葬奖补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推广不保留骨灰、遗体深埋不留坟头、骨灰立体安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新型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探索推广林地和墓地复合使用的林下墓地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加大民间生态安葬公益性墓地的保护力度,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四)切实提高殡葬领域治理水平

建立村居委会殡葬信息员,全面推开使用殡葬信息系统手机APP,加快人口死亡、丧葬方式的统计、报送和汇总分析机制,加强火葬区、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的丧葬行为监管。加大对活人


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的治理力度,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等行为,部门配合做好遗体私运、医院太平间寄存遗体、制作和销售不符合规定殡葬用品、有偿提供土地非法安葬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规范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个人、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殡葬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和服务合同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管理,健全经营性公墓年检制度,探索建立经营性公墓价格指导管控机制,将违法责任企业和相关人员纳入行业禁入范围。禁止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

(五)深化殡葬习俗改革

制定丧葬礼仪规范指引,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规范丧葬礼仪,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推行以追思会、告别会等方式缅怀逝者,倡导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纪念、社区或集体公祭、网络祭奠等方式寄托哀思。把殡葬移风易俗与巩固脱贫成果、建设美丽乡村、整治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机结合,发挥红白理事会、


老年人协会等自治组织作用,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协会章程等规范群众丧事活动,引导促进习俗改革。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重点项目建设专栏

一、殡仪馆

1.继续建设动海县殡仪馆二期工程,完善遗体

暂存、守灵等基础设施:

2.提质改造勐腊县殡仪馆,新建集遗体暂存、

守灵服务、骨灰寄存等为一体的综合业务楼。

3.加装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共8台,其中州

殡仪馆6台,勐腊县殡仪馆2台。

4.配置遗体运输车辆6辆。

二、公墓

1.继续推进公益性公墓。

2.新建2个以上县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责任,力争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下级政府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级殡葬改革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及时研判殡葬改革形势,大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部门殡葬改革协调机制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殡


葬改革。

(二)强化政策扶持和保障。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级编制殡葬设施规划,依法保障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用地,保护民间生态安葬墓地权益。

(三)强化殡葬事业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殡葬事业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支持,加大州、县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完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管执法。将建立殡葬执法队伍或将殡葬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事项,落实相关部门在殡葬领域规划用地、建设运营、价格执行、丧事活动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部门作用,建立协同执法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建立健全检查监管机制,发现殡葬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综合执法。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殡葬领域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基层殡葬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尊重和关爱殡葬职工,逐步建立体现殡葬行业岗位价值的薪酬体系。推进殡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工作者、爱心人士以志愿服务方式参与殡葬改革与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