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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徐国英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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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民政局是勐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县级财政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以及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县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及准标,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以及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6.拟订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工作。

11.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2.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勐海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民政工作,巩固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行政区划管理等工作。

1.严管理重防范,有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坚持把老弱残幼等特殊群体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县各级民政服务机构采取最严最细的防控措施,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力度,全部实行封闭式运营管理,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全力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战役。采取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对象暂停退出、打破临时救助户籍限制、加快审批发放进度等针对性措施。动员、指导城乡社区组织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各项措施,守严守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制定出台边民补助发放有关规定,助力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边境地区安全与稳定。

2.强化兜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将勐海镇作为探索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和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勐海县民政局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受理办理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19起,其中:纳入低保保障 513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3人,临时救助1214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后,乡镇直接审核确认社会救助 7起,其中:纳入低保保障69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1人。二是发挥户籍地、居住地协作核查机制作用。对居住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基础上,委托户籍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财产状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确保核查信息详尽,审核审批准确。试点工作期间共发出7份协查函,委托户籍协助核查。三是压紧压实县乡两级责任,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切实发挥县级主体责任,压实乡镇、村、组干部和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核查,加强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动态监测,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纳入救助,切实兜住民生底线,防止漏保问题发生。对11个乡镇开展低保政策、工作制度、能力作风督促检查,主动排查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要求乡镇定期开展排查、核查,以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四是及时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确保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共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等社会救助保障资金8418127753436.3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329663332445.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336360413.78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457户次1753人次192.3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对象43294329385.16万元。

3.加强和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落实2021年省级10件惠民实事项目建设,勐海县11个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委托乡镇进行,目前已经完工8所,3所在建中,计划11月中旬完工;二是2020年勐海县农村养老互助站项目建设涉及13项,其中,黎明农场管委会7个(7个社区)、勐混镇1个(曼赛村)、打洛镇1个(曼轰村)、勐阿镇1个(贺建村)、勐宋乡2个(曼方村和曼迈村)、西定乡1(西定乡暖和村委会),项目补助资金570万元,到位资金570万元。截至目前,13所农村养老互助站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提质改造2所养老机构,对勐混镇农村敬老院确定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机构,安装医用电梯及设立医护室;对勐阿镇农村敬老院进行厨房改造,两个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可研性报告阶段;四是采购养老机构护理床218张,全县护理床位累计281张,占全县养老床位59.78;五是完成64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

4.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儿童关爱保障。

认真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加强对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探访巡查工作,坚持生活兜底、监护兜底两手抓、两并重,保障其基本生活。12个乡镇农场共录入留守儿童255人,完成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及数据录入工作,并定期进行信息动态更新,全年,全县共有孤儿30人,共发放孤儿补助金46.57万元;共有事实无人扶养儿童14人,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14.21万元。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0.25万元。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279人。

5.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坚持依法收养,杜绝私自收养。严格收养登记办理程序,共办理儿童收养登记14件,合格率百分之百。二是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婚姻登记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全年,办理结婚登记27855570人,边民结婚1对,离婚登记6921384人,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三是高位推进撤镇设街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开展撤销勐海镇设立勐海街道工作,制定《勐海县撤销勐海镇设立勐海街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撤镇设街领导小组。成立撤镇设街工作专班,按照任务清单制定撤镇设街时间表,同时谋划同步推进勐海镇5个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制定村改居方案并梳理具体流程及材料清单。于9月向州政府提交撤镇设街道请示,申报材料提交州民政局审核。四是抓实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提高区划地名工管理水平。做好日常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对全国地名信息平台录入的信息进行排查比对,聚焦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名点等地名为重点,对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进行查缺补漏、核实修改、补充完善,经排查,全县申请删除地名信息16条,补充完善城市居民点信息140条。对有计划实施撤并农村居民点的格朗和乡、勐往乡、勐混镇开展业务指导,对《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协助住建局完成2条市政道路更名工作,同时做好门牌编制工作,今年以来完成门牌编制2件。五是推进二普成果转化。继续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行后期补充完善,完成《云南省标准地名志》《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勐海部分词条和释文,对20142019年间的行政区划名称、管辖范围、地址搬迁、人口数量、产业发展等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六是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按照《勐海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方案》,各乡镇、成员单位认真履职,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效果明显。七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进一步巩固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等系列行动。细化措施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领域专项治理和救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极端天气下的救助管理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注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应用科技手段助力寻亲的能力,不断提升寻亲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显著提升。切实维护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合法权益。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1人次,其中男性 109人次,女性12人次;60岁以上老年人18人次;本省籍52人次,外省籍 32人次,无法查实个人信息37人次;危重病和精神病患者70人次,护送返乡14人次,发布寻亲公告7人,寻亲成功2人,申请采集无法核实身份信息人员DNA进行比对6人,处理无名无主和无人认领尸体11具,全年支出各项救助金142.84万元。

6.建立和完善殡葬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殡葬责任机制。结合勐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各乡镇农场、村(居)民小组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完善村(居)民小组红白理事会,发挥其监督管理作用。按照勐海县殡葬改革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督促各乡镇农场、职能部门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的发展。二是加快勐海县殡仪馆和勐海县骨灰塔项目建设工作。勐海县殡仪馆项目进入附属工程和设备采购安装阶段,安装2台火化炉,正在开展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的公开采购招标工作;骨灰塔项目已完成封顶,正在组织开展后期的附属工程等工作,确保年底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开展项目驻地土地证办理的相关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拆除活人墓和整治大墓豪华墓等工作。继续开展三沿六区治理工作。组织格朗和乡人民政府对勐海县兴海稽查站旁乱埋乱葬的家属进行约谈教育,要求家属自行拆除迁移。对乱埋乱葬点树立固定宣传牌27块。四是开展清理整顿企业和个人制造销售大墓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殡葬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勐海至勐遮、勐阿方向5家个人制售企业进行拆除清理整治。五是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对13户特殊困难群体对象,发放火化补助资金1.3万元。六是加强殡葬宣传,营造文明低碳祭扫。利用清明节等假期加强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共悬挂宣传布标2条,设立固定宣传牌27块,根据勐海县“7+2”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在勐海县园林骨灰公墓禁止燃放鞭炮和焚烧祭祀品,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加强清明节祭扫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不文明祭扫行为的治理,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行为,努力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为保护勐海生态环境、美丽县城创建作出共同努力。七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推进勐遮镇、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格朗和乡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督促勐往乡加快选址工作。截至目前,勐宋乡和勐混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完成,勐阿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建设当中。八是加快对勐海陵园申报资料的修改工作。由于前期选址不符合规定,勐海陵园另行选址,新的选址远离特林水库(200米外);县民政局和黎明农场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快对可研批复、环评、水保等资料的修改审批工作,目前已将所需材料通过殡葬信息化系统上报州民政局逐级审批。九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开展对殡葬服务市场领域的线索摸排、设立举报等方式,未发现殡葬领域存在黑恶势力操纵、收费不合理、强制消费等问题。

7.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

一是抓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按时完成村(居)两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98名、副书记98名,其他委员294名,党员参选率93.7%;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主任98名、副主任98名、委员320名,群众参选率96.1%,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实现100%“一肩挑。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选举产生监委委员294名,其中主任98名,均为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统筹完成全县96个村级共青团组织和98个村级妇联组织换届,团组织书记和妇联主席均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完成1006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换届及1047个村(居)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推选。村(居)民小组长中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的有534人,占比51%;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或小组长由两委成员兼任的有183人,其它小组干部由两委成员兼任的有53人。顺利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4961人。二是指导开展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的修订工作,提升基层自治能力。截至目前,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完成98个村(居)委会,1047个村民小组。三是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印发《关于勐海县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索要的烦扰居民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经专项治理,目前暂时保留村(居)委会出具证明12项。四是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高乡村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治理水平。印发《勐海县关于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通知》,根据村(社区)权力事项梳理了30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相关流程。五是着力提升软硬件设施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信息建设水平。指导完成全县各村(社区)为民综合服务站标识牌挂牌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坐班制度、优质服务制度、当月结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经费保障制度。提升城乡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边境小康村建设,补助打洛镇曼厂村民小组边境小康村建设试点经费15万元。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信息质量信息系统录入及统计的要求,指导全县98个村(社区)完成各项数据上半年录入和统计工作,强化信息建设。六是做好相关补贴发放工作,持续保障相关人员生活补助。对落选符合连任三届的村干部核发离任干部补贴4715.96万元,对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发放一、二季度生活补助7.94万元。

8.加强培养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一是严格三同步措施,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75%,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从202011日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检查报告都在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社会组织工作转为网上办理。勐海县现有51家社会团体、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已完成网上信息补录。截至目前,注销24家,变更法人5家,变更业务主管单位9家,变更住址3家,变更名称2家。已建党组织46家,其中单建党支部2家,联建党支部18家,联合挂靠覆盖26家,党的覆盖率达到61.3%。规范完善社会组织申请登记和年检工作流程,在申报材料中增设《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调查表》,在登记注册时签订党建工作承诺书,年检材料要求提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说明。二是已完成2020年年检的社会组织有67家,未参加年检2家,拟注销4家,5家新成立不用参与年检,年检完成率92.3%

9.完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按照《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文件要求,高质量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建立1个县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1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简称社工站),配备专兼职社工人员共计136人。社工站的建立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提供了有效基础保障。

10.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站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根据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勐海县依托社会工作站建站基础,成立了13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站,配备专兼职人员78名同志。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11.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县民政系统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管理、正作风、优服务,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民政系统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爱民的良好氛围,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同时民政领域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治县及国家安全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勐海县民政局(行政单位)

2.勐海县殡葬管理所(其他事业单位)

3.勐海县救助管理站(其他事业单位)

4.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其他事业单位)

5.勐海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6.勐海县勐遮敬老院(其他事业单位)

7.勐海县勐阿镇敬老院(其他事业单位)

8.勐海县布朗山乡敬老院(其他事业单位)

9.勐海县勐海镇敬老院(其他事业单位)

勐海县民政局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417,49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417,491.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843,361.49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边民补助收入增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收入增加,社会救助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417,49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2,385.71元,占总支出的11.41%;项目支出116,425,105.93元,占总支出的88.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910,910.84元,增长9.05%主要原因是:边民补助收入增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收入增加,社会救助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92,385.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184.15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县级配套的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纳入基本民生支出,在基本支出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35,860.59元,占基本支出的9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6,525.12元,占基本支出的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425,10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85,726.69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边民补助资金;二是增加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福利)、高龄补贴等;三是增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勐海县乡镇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提质改造项目、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边境小康村建设试点项目、儿童之家建设补助资金、勐海县养老服务机构附属设施质量提升项目)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为:勐海县民政局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2021年度重点开展对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等项目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用于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58.50万元,按照每个5万元补助标准新建了11个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包括勐混曼赛、勐满城子、勐往坝散、勐遮曼扫、布朗山满囡、打洛曼火景、西定曼勒等陀螺场、老年活动舞台勐遮镇曼洪村委会曼往小组老年活动场所傣顶棚项目3.50万元。勐海县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40.00万元,用于勐遮曼勒、勐阿、勐混3个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活动场内设地掷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等活动场所。勐海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入446.2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提质改造、安装监控系统及购买护理型床;勐海县养老服务机构附属设施质量提升、勐海镇佛双社区1个居家养老提质改造、黎明农场星火山等5个养老互助站建设项目等。勐海镇曼景买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正已完工,投入使用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2021年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3.05万元,用于发放全8月、9月、1013112人次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购买残疾人轮椅、拐杖等辅助用具

3.儿童福利类项目:用于儿童福利55.67万元。2021发放儿童基本活保障0.42万元、孤儿助学补助1.25万元,完成勐海镇曼袄、曼短、勐满镇纳包、班倒等17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54.00万元

4.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展,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助力脱贫攻坚,2021年安排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273.41万元,(其中:勐海县殡仪馆项目设备购置163.69万元,社会工作服务投入42.00万元,火化补助等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支出67.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948,459.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9%。与上年对比增加5,904,618.31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边民补助资金;二是增加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福利)、高龄补贴等;三是增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勐海县乡镇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提质改造项目、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边境小康村建设试点项目、儿童之家建设补助资金、勐海县养老服务机构附属设施质量提升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264,51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1,805,100.03元为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10,000.00元为区划地名管理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113,144.45元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出及勐海县园林骨灰公墓成本性支出、乡镇农村敬老院日常运转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91,078.50元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47,164.00元为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905.12元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7,740.29元为职业年金记实单位缴费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603,588.00元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3251,799.00元为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支出;2081004—殡葬768,500.00元为殡仪馆、骨灰塔项目建设支出;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330,011.33元为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五险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195,541.52元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940,975.00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72130元为城乡低保生活救助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923,480.00元为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救助支出;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428,372.05元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94,783.00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550,005.00元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支出;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55,200.00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58,501.52元为村(居)干部待遇生活补助支出(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及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86,500.00元为边民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5,08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9,030.5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0,600.00元为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5,453.85元为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8,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679.00元,完成预算的8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79.00元,完成预算的53.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派车制度,车辆统一管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杜绝一切不必要的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292.00元,增长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92.00元,增长27.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体系等工作督导检查,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2,29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占84.89%;公务接待费支出10,679.00元,占15.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社区建设、地名普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社区建设、地名普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525.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828.12,增长23.49%,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勐海县乡镇农村敬老院日常运转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勐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9,206,322.47元,其中,流动资产231,308.76元,固定资产8,968,008.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0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9,307.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4,42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569.0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06322.47

231308.76

8968008.71

4181464.77

677215

0

0

0

0

700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勐海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7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129.2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4,2个。(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2214031401111


5.9(预算公开)勐海县民政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