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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政办函〔2019〕111号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10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做好全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双版纳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家信  副州长

 组 长:罗  伟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

 张建荣  州水利局局长

  成  员:  永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童亚昌   州财政局副局长

姜明昌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东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易德军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敦华   州水利局副局长

  罕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岩三书   州扶贫办副主任

吴永刚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智宏   景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水利局,主任由州水利局副局长刘敦华同志兼任。

二、西双版纳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二)研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农村饮水安全重要工作落实。

(三)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全州农村饮水安全政策措施。

(四)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合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三、西双版纳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二)开展西双版纳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三)拟定全州农村饮水安全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县市一村一策饮水安全方案的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

(四)承办西双版纳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会务工作,催办会议决定事项。

(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二)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指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办公室定期通报全州农村饮水安全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分级负责机制。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参照州级工作机制,及时成立本级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