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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乡关于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06

- 1 - 宋政发〔2018〕34 号

              勐宋乡关于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中心(站)所: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切实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发挥资 金效益,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绩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 决定开展全乡扶贫资金和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经 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宋乡扶贫资金和项目自查自纠工 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伟华 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云飞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 2 - 王荣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扶贫办主任 罗 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马时克 乡财政所所长 张继昆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乡扶贫办副主任 许永先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岩依合 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 李红芳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波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孟奇 乡报账员 张 珺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康亚龙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斯 大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航 天 乡扶贫办工作人员 李 涛 乡扶贫办工作人员 冯 勇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莫祖传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谢日升 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以及各村委会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驻村扶贫工作队、涉 及项目的村小组干部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主任由马时克同志兼任, 副主任由张继昆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具体 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 3 - 通过全面自查自纠,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实施,加 大专项扶贫资金清理力度、项目实施期限及进度跟踪,纠正和查 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实现资金监管体系更 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项目 推进更加扎实、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三、自查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范围和内容:对 2018 年我乡实施的财政扶贫资金项 目进行全面自查,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规 模较大、贫困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 理情况。自查财务处理是否规范、支出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审批 手续是否完善,项目实施是否达到进度、相关资料手续是否齐全、 是否执行项目工程决算、工程质量是否达标、项目工程有没有发 挥作用,有无违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等严重问题。如有必要 可延伸至 2017 年、2016 年。 (二)时间:自查自纠时间从 2018 年 7 月 30 日开始,到 2018 年 8 月 31 日结束。其中:7 月 30 日-8 月 5 日为自检自查阶 段,8 月 6 日-8 月 26 日为整改完善阶段,8 月 27 日-8月 31 日 为总结阶段。 四、自查方式 乡财政所牵头,乡扶贫办及各行业站所配合,认真开展自查 自纠工作,对扶贫资金的收支、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 笔逐项认真加以核实,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 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 - 4 - 细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不得超过 8 月 31 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是坚 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的具体举措。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 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 工作,对自查发现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问 题整改,促进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质量。 (二)认真组织。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由乡分管财政和分管扶 贫的副乡长协作配合,乡财政所牵头,拟定实施方案,组织各行 业站所按照职能职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三)建立长效机制。本次自查自纠全面完成后,要结合自 查发现问题,该完善制度的要及时加以完善,提高资金和项目管 理水平,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安全高效,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四)及时反馈。自查自纠期间,各单位将自查自纠进展情 况及时反馈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 勐宋乡人民政府 2018 年 7 月 30 日 抄送:乡党政班子成员。 勐宋乡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30 日 (共印 2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