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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乡关于春节、元宵节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10


 

当前,我乡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春节、元宵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保护我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自然生态资源安全,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期

202211日至2022531日,为我乡森林防火期,其中11日至4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火区域

全乡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六大禁令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2.严禁在林区或林边吸烟,野炊、玩火等用火行为

3.严禁未经批准进行炼山造林

4.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蜡烛、烧纸钱,燃放烟火爆竹

5.严禁烧荒、烧秸秆、烧田埂草、烧垃圾等其他未经批准的生产性用火

6.严禁在林区烧蜂、烧山狩猎

三、禁火期内对未成年和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监管不严,引发森林、草丛灌木火灾的,一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对森林火灾的肇事者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承担扑火消耗的费用且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并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或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勐宋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告(值班电话:0691-5631033、火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勐宋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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