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教育政策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11

一、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惠民政策

资助范围及标准:(1)免费教科书: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免费教科书由省教育厅统一采购配发。(2)免学杂费:全县公办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资金并入公用经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600/人·年,初中800/人·年。(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县城学校中农村户口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县城户口享受低保家庭寄宿学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小学1000/人·年;初中1250/人·年(国家、省、州86%,县财政按14%配套)。(4)7个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普米、阿昌、怒、基诺、德昂、独龙)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标准为250/人·年。

二、高中阶段惠民政策

资助范围及标准:(1)免费教科书:县一中、黎明中学高中在校学生,按400元∕生·年享受地方免补政策,(2)住宿费:县一中、黎明中学高中在校学生,按实有住校生100元∕生·年享受地方免补政策。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资助政策。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口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补助。资助标准:1500/人·年。

(2) 地方免补政策。免补对象: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补标准:按2000/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范围:勐海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补助标准:4/生·天,一年补助200天。

五、县内贫困生救助政策

资助范围:勐海县学籍贫困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中专生),勐海县户籍贫困大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150/生·年,初中生250/生·年,高中生(中专)400/生·年,大学生1000/生·年。

勐海县县内贫困生救助预算资金为10万元/年。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资助范围:勐海县户籍贫困大学生(主要为贫困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资助标准:专科、本科生,1000元—8000/生·年;研究生,1000元—12000/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