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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综治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财政与统计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4 勐海县勐宋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1-22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宋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第3号)
- 2024-11-11 勐宋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宋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 2024-10-31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宋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 2024-07-22 勐宋乡关于2024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拟推荐人选公示
- 2024-06-21 2024年沪滇协作镇乡结对资金项目勐宋乡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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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乡保密工作制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9-14
勐宋乡保密工作制度
为保守国家秘密,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特制订以下保密和文件借阅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中涉及机密;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借阅文件,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借阅文件应按照文件的发放范围,不得随意借阅。外单位人员查阅文件,禁止将文件带出档案室。
2、禁止对所借文件进行拍照和复印,不经保密员(文件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文件。
3、借阅文件要按期归还,原则上不得超过七天,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再续借。对所借文件,不得私自复制,严禁勾画、损坏。归还时,保密员(文件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