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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综治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财政与统计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4 勐海县勐宋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1-22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宋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第3号)
- 2024-11-11 勐宋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宋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 2024-10-31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宋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 2024-07-22 勐宋乡关于2024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拟推荐人选公示
- 2024-06-21 2024年沪滇协作镇乡结对资金项目勐宋乡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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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6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 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二)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三) 负责本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乡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 扶贫、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四) 组织积极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和监督。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为决策决定提供科学依据。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 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