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民政府职能

来源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1

(三)人民政府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国
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
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 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
方面的行政工作。
3. 负责本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
村乡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
扶贫、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公路、
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 组织积极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
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 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和监督。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
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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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为决策决定提供科
学依据。
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
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
村务公开工作。
7.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