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更多>>
通知公告
- 2026-01-19 勐宋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全乡二、三轮车辆(含电动)规范管理的公告
- 2025-07-21 勐宋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7-18 勐海县勐宋乡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版)
- 2025-07-11 勐宋乡一次性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申请的通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综治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5 勐海县勐宋乡财政与统计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4 勐海县勐宋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5-01-10 勐宋乡2025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工作计划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窗口>>公开目录>>机构职能>>
勐宋乡人民政府职能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