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党委职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9

 

1.总揽全乡工作全局,领导、指导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3.讨论决定全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本乡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领导全乡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管共管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干部。

7.抓好全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查处违纪案件。配合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