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内设机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9

勐宋乡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乡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为全乡各项工作做好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组织、筹备乡党政机关各种会议,负责起草党政各种报告、规划、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承担党政会议记录、大事记、年鉴、综合信息、调研材料及宣传报道工作,监督、检查乡属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3.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秘、电子政务等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协调各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协作。

5.负责做好本乡宗教工作,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宗教正常活动秩序。

6.负责加强统战理论宣传工作,团结一切党内外人士,发展和壮大党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8.组织开展团组织活动和妇女儿童工作。

9.负责乡管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任免、聘用、退休、职称、劳动工资及人员编制、机构的管理。

10.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

11.承担党政机关内务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做好值班和考勤登记。

12.做好档案、保密等工作,管理乡党委、政府印章;按规定做好文件的收发、打印、督办、归档等工作;组织机关政治学习。

13.指导、协调村级文书工作。

14.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拟订本乡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做好本乡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3.负责本乡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各种经济和产业信息,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子,培育新兴支柱产业,为本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持。

4.承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本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定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

5.协调本乡各种经济组织的关系,扶持和引导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种乡村经济组织的发展。

6.监督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取缔违法经营活动,打击经济犯罪。

7.负责本乡经济统计工作,以及其他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经济工作。

8.接受上级有关业务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9.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10.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统计、旅游、扶贫、交通运输、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11.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拟订本乡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负责督促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事业的发展,拟订并落实好相关的发展计划和工作措施。

4.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5.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婚姻咨询、登记工作。

6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具体完成本乡其他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工作。

9.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

1.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3.掌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接受法律服务电话咨询工作。

5.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6.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势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8.做好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9.承担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10.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11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12.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