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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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3-10-16 曼吕村小新寨小组庭院特色种植项目公示
- 2023-09-08 勐宋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责任单位名单
- 2023-08-14 勐海县勐宋乡中心小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公示
- 2023-08-03 勐宋乡三迈村、大安村咖啡生产线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示
- 2023-07-11 关于勐海县勐宋乡曼吕线道路水毁限行的通告
- 2023-07-04 勐海县勐宋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6-20 勐海县勐宋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6-15 勐宋乡爱国卫生工作群众投诉举报制度
- 2023-05-24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发放有关事项通告
- 2023-05-12 勐海县勐宋乡三迈村农田灌溉沟渠建设项目—水管支管安装工程2023年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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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职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9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