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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满镇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勐满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2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427日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全州持续打击整治毁林种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部署及县级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和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双版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办通〔202029号)《勐海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办通〔202017要求,结合勐满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森林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切实履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重拳打击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巩固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保驾护航。

二、专项整治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依法查处、重拳打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严厉打击和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热点难点源头治理问题,严肃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

三、专项整治重点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围剥树皮、投放有毒有害物等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非法侵占国有、集体林地种植橡胶、香蕉等其他农作物的行为;

(三)各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

(四)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根据森林资源的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对涉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分类妥善处置,严肃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市场主体和个人要依法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市场主体和审批责任人员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专项整治步骤

(一)研究部署及摸排核实阶段(202051日至610日)

1.研究部署。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下发工作方案,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区内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排查。镇林服中心配合县技术开展排查清理,充分运用技术手段,结合省级下发图斑和审批资料分析,收集、整理违法地块信息进行排查。同时按照《西双版纳州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排查工作技术规定》,对疑似图斑和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全面摸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情况,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3.析汇总,制定打击整治方案。对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和责任两个清单。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分析、收集、整理违法地块信息,完善专题数据,为开展打击整治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适时移交违法线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打击整治工作方案及措施。

打击整治阶段(2020611日至20201020日)

根据摸底排查和省级下发的违法图斑线索情况,由打击整治组牵头,在本辖区内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做到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收回林地到位、恢复植被到位、问责执纪到位。

在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上,要做到违法事实调查不清楚不放过、违法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镇综治办、边境派出所、司法所、林服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环保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所)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通过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涉及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县森林公安,提升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1021日至1031日)

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行动战果、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全面梳理统计和调查研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监管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列入常态管理,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村委会、各工作组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村委会、中心(所)要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教训,铭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陕西秦岭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的告诫,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履行开展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从点到面、举一反三,妥善处理好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迅速有力的行动,打击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蔓延扩散。

(二)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1.镇党委、政府各村委会、中心所签订《勐满镇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村委会与村小组相应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2.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辖区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本着迅速、高效的原则,上下联动积极推进工作;各挂钩村委会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村组召开村民大会、家庭会议等,将严禁种茶毁林、倡导植绿护绿爱绿等保护森林资源举措纳入村规民约,压实村集体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的属地责任;督促收回地块恢复植被

3.宣传负责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及时做好典型案件跟踪和深度报道,加大对案件查处曝光力度。要严肃宣传工作纪律,严把信息发布关,并认真做好舆情监测和研判,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回应媒体及社会关注,营造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保护生态环境。

4.镇党建办负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森林资源保护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

5.镇林服中心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和移送等工作,加大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充分发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的主力军作用。要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及时梳理案件线索,督促指导村委会对辖区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种茶叶、香蕉、橡胶等农作物或经济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排查,收集破坏林地、林木线索,涉及刑事案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督促指导村委会做好林地收回后的监管及植被恢复工作。

6.镇边境派出所负责对涉林案件查处过程中有关扰乱社会治安、故意阻挠案件查处、威胁恐吓办案人员等事件的严厉打击。

7.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对涉林案件查处过程中有关矛盾纠纷排查、群体事件等事件排查、预判、处置工作。

7.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强化古茶山、古茶树、古茶园周边村庄规划管控,做好农用地用途管制工作。

8.环境负责做好有关环境监测执法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9.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布局,加强对茶叶等经济作物种植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规范管理农资市场的农药销售和使用。

10.市场监管负责涉林产品虚假宣传问题的监督检查,对打保护区”“国有林普洱茶牌子进行虚假宣传、在市场流通等乱象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

12.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要认真按照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严格管住增量,妥善处置存量

镇林服中心等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1.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违法种植作物该铲除的必须铲除,并做好生态修复。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移交查处情况在辖区公开通报,以案示警。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2.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

性采伐以前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以及各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突出生态保护,结合实际、分类处置,明确处置意见和程序,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3.妥善处置被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后,被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地,由自然保护或国有林管理机构收回,严格依法规范管理;被非法侵占的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被非法侵占的承包到户集体林地,由承包户继续按照林地用途进行承包经营管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针对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在全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严厉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绿水青山的宣传教育活动。用通俗易懂、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进一步树牢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要加强舆情引导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尤其是对专项整治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处理后,做好案件跟踪和深度报道,教育、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交通要道、出入林区主要路口及村寨等人员聚集地设立违法线索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级举报电话:06915431002),加强涉林违法信息线索收集,打一场保护森林资源的人民战争。

(五)强化经费保障,推进专项整治

财政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筹措保障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经费,有力有效推进专项整治。

(六)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林长制、层层签订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护林员监督管理办法、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机制,强化森林生态资源的保护与监管。

(七)加强督查检查,严格监督执纪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查组要对各村委会、有关中心(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镇相关部署要求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排查处置不彻底、不到位,作风漂浮、敷衍了事,整改不力的,责令补课、限期整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加强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种茶毁林案件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以及涉林案件保护伞的,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整合信息渠道,及时总结报送

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从6月份开始,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实行半月报制度,要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镇林服中心要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镇林服中心1020日前,各村委会专项整治各工作组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材料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镇林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