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24 勐混镇曼冈村委会产业发展补短板建设项目公示
- 2024-12-04 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 2024-12-02 贺开古茶园保护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公示
- 2024-11-12 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海县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2024-10-31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 2024-10-30 曼冈村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期)公示
- 2024-10-30 勐混村六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期)公示
- 2024-10-30 勐混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公示
- 2024-10-18 综治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8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窗口>>通知公告>>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31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目前已编制完成《勐海县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勐混镇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勐海县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重大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勐海县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名额为17人至25人。在勐海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或者关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等。
2.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勐混镇人民政府根据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4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六点。
报名采用信函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6662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和联系电话;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mhzzfdzb@126.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勐混镇人民政府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后,在勐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地址: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 编:666209
联 系 人:赵海
联系电话:511114
电子邮箱:mhzzfdzb@126.com
特此公告。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
职业 |
|
文化程度 |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职务/职业 |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报名类别 |
□听证代表 □听证旁听人 |
电子邮箱 |
|
||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是□否□ |
所属机关 |
|
||
申请的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申请人(单位盖章/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听证机关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说明:1.此表供申请参加《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重大决策听证会使用;
2.请报名人填写此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