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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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混镇勐混大街部分路段施行 机动车禁停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28
近年来,随着全镇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性不高,道路两侧商户存在占道违章装卸货物等原因,造成了街道主干道路车辆拥堵严重,为进一步提升勐混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22年2月10日起,将对勐打线打洛老路(即S320线)、勐混大街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实行禁止停放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通告:
一、禁停范围
勐打线行经勐混镇路段(北至南峰石化加油站,南至勐混城子七队加油站)、勐混大街(东至桥头,西至勐混镇人民政府路口)路段内严禁违法停放。
二、禁停时限
自2022年2月11日起,上述路段08:00—20:00禁停。
三、拍摄取证设备
手持式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监控设备。
四、证据的确认、告知及依法作出的处罚
1.机动车凡在上述公告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凭拍摄记录作为交通违法处罚证据,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项、第七十九条第(九)项之规定作出处罚。
2.交通违法行为人对采集的证据有异议的,可向县公安交警大队提出复核,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因依法生产经营与生活必须等特殊原因,需在上述路段临时停车的,应提前县公安局勐混派出所书面申请,并按批复的时间地点临时停车。
五、2019年1月9日的通告同时有效
特此通告。
勐混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