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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13
申请临时救助应以家庭为单位(情况特殊的也可以个人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生产队提出临时救助书面申请,申请应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和申请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生产队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日后,无异议的填写相应救助表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调查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交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