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25

事项名称: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设定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办理材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1-5512110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2)申请人持退伍证和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四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地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3)镇民政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申请人填写《部分军人退役人员信息采集表》、《云南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经办人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所需档案和材料交到县民政局;

    (4)县民政局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