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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5-02-10 2025年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混镇贺开村委会曼弄新寨小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激励)公示
- 2024-12-24 勐混镇曼冈村委会产业发展补短板建设项目公示
- 2024-12-04 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 2024-12-02 贺开古茶园保护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公示
- 2024-11-12 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海县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2024-10-31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混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 2024-10-30 曼冈村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期)公示
- 2024-10-30 勐混村六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期)公示
- 2024-10-30 勐混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公示
- 2024-10-18 综治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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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01
勐海县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勐海县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联字〔2024〕3号)要求,为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流转双方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后附流程图。
1. 意向告知。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土地流转意向后,应及时告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并填写《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向表》。
2. 初步审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对流转意向表进行初步审核,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3. 指导签订。乡镇人民政府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4. 提请备案。流转合同签订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流转备案表上签字盖章,受让方15日内必须到乡镇人民政府提请备案。
5. 合同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无误后,在流转合同和流转备案表上加盖“经审查,符合规定,同意备案”字样印章。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