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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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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所属单位3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勐海县勐混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勐海县勐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3.勐海县勐混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勐海县勐混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勐海县勐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3.勐海县勐混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政策资金,贺开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澜沧江湄公河土著鱼类示范养殖基地等投资金额上百万的“大项目”“好项目”相继开工落地,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458亿元。招商引资量质齐升。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2次,深入辖区企业23次,解决困难问题4个,接洽企业、陪同考察34次,全年新签约项目7个、总投资额2.6301亿元,计划签约项目4个、总投资额558万元。项目建设蹄疾步稳。使用上级财政资金实施项目14个,总投资额2805万元,已支出2024.83万元,资金支付率72.18%。其中:曼国村委会曼掌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土著鱼类示范养殖基地建设、勐混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曼冈村委会办公楼修缮工程、勐混村六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二期)、曼冈村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期)、曼冈村委会产业发展补短板建设8个项目已完成镇级验收,贺开古茶园文化展示和体验中心建设、贺开古茶山产业融合发展、贺开茶叶生产主干道路改造提升、贺开古茶园宣传与保护工程、贺开村曼弄老寨拉祜古茶村建设、贺开古茶园保护配套设施提升改造6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2.农业产业提档升级。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成效明显,完成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682.6亩。稻谷播种面积稳定在50285亩,产量29986吨,勐混镇人民政府、曼扫村委员会获“勐海县2024年度粮食生产先进集体”称号,岩温香、岩温叫、岩燕囡、岩应胆、岩温坎、岩应腊、岩坎章、岩应班、岩坎应9人获“勐海县2024年度粮食生产先进个人”称号。传统产业稳步发展,糖料甘蔗收获面积4583亩,入榨量46150吨,勐混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勐混村勐冈小组获“勐海县2024年度蔗糖生产先进集体”称号,且三1人获“勐海县2024年度蔗糖生产先进个人”称号;茶叶采摘面积84722亩,干毛茶产量4703吨,并在第十三届勐海茶王赛取得2金2银1铜佳绩;生猪出栏2126头、存栏2931头,大牲畜出栏1263头、存栏2001头,家禽出栏99444羽、存栏133043羽。特色产业发展迅速,柑橘种植面积4361亩,产量3143吨;石斛种植面积1065亩,产量237吨;坚果种植面积1945亩,产量304.7吨;火龙果种植面积711亩,产量1292.6吨;水产养殖面积6511亩,产量3745.7吨。基础设施持续优化。投入资金33.1万元实施乡村振兴农房提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84户。投入资金74万元治理南格河山洪沟300米,保护河道沿线村寨村民63户279人。协调解决曼扫小学、曼赛小学自来水供水问题,维修曼弄老寨人饮管道7000米,帮助贺开村曼囡、曼迈、班盆新寨,曼冈村吉左、昨巴,曼蚌村曼弄6个村小组解决水源旱季枯竭问题。勐混村牲畜定点屠宰场通过审核验收并投入使用,完成南开路提升改造工程,安装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68个。勐打高速(勐混段)已签订征地协议面积1111.73亩,供地率为88%。人民生活日益改善。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新识别监测对象3户,消除风险1户,申报发放“雨露计划”33人6.9万元,投入52.864万元举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技能培训6场288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6个,转移脱贫劳动力就业606人,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9人9000元,全镇330户1207人脱贫户(监测对象)2024年人均纯收入22646.89元,同比增长9.5%。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216.26万元,同比增长51.94%,7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3.以产业融合再造发展新动力。以实现贺开古茶山“生态优、环境美、产业旺、茶农富、秩序好、集体经济活、组织强”目标为重点,制发《勐混镇贺开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勐混镇贺开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任务清单》,指导贺开村委会成立勐海贺开古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序推动项目实施。以产业融合走出增收新路子。以“强一产、接二产、连三产”,充分挖掘产业发展与乡村旅游优势,开工建设特色民宿、特色餐厅、亲水基地、茶咖吧,带动村民就近就业务工300余人次,增收40余万元。在贺开古茶园内打造“云端集市”,搭建助农直播基地,采用“线下销售+线上带货”形式,接待游客1万余人次,文旅创收260余万元,非遗“厚家底”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以产业融合提升文旅新形象。立足“撒撇”米线发源地优势,高质量举办首届“撒撇”米线活动,并成功举办傣历1386年新年节(2024年泼水节)、“书香勐混·全民阅读”等文旅惠民活动12场,2万余人次参与。免费开办傣族章哈、傣族造纸技艺、傣族竹编技艺、拉祜族民歌等文化培训7期,培训310人次,勐混镇党群服务中心获评“国家一级文化站”。贺开村成功创建AA级乡村旅游村,曼扫村曼召小组成功创建A级乡村旅游村。
4.国土资源严管严控。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开展巡查工作120余次,制止新种植经济作物行为60余次,直接保护耕地面积7900余亩。严厉整治占耕建房乱象,整改“大棚房”18宗。加大土地卫片图斑整改力度,制止违法行为14次,全年发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91份,完成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63宗,林业图斑核查25宗。和美乡村共建共享。开展红黑榜评比10期,完成676户美丽庭院评比工作。发动群众2.97万人次参与环境整治,清理生活垃圾1.25万吨,水塘沟渠淤泥869吨,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数量126吨。拆除彩钢瓦12691平方米,围墙8060平方米。补助205吨水泥新建花池8680米,水沟54935米,硬化村内道路12946米。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农村卫生户厕完成改建150座。投入310.56万元对22个村小组实施“两污”治理工程,生活污水收集率达88.9%。生态保护走深走实。积极履行林长职责,各级林长及护林员全年巡林9700余次,发现并移交涉林行政案件3起,有效保护林地14.872亩,贺开村挂牌“古茶山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曼冈村生态护林员腊疯当选全国第二届“最美生态护林员”。优化完善“河长制”体系,常态化开展认河、巡河、治河工作,各级河长全年完成巡河1500余次,巡河完成率100%。开展“河长清河”行动15次,清理河道17公里,积极对接县河长办争取流沙河(曼扫段)河道清淤治理项目并于2024年12月进场动工。集中排查整治“四乱”1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拆除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水井276口。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量2781吨,清理农业废旧农膜650吨,开展秸秆禁烧巡查198次,整治火点26处。
5.社会保障持续提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89.71%,医疗保险参保率97%,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参保率100%。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新增办理农村低保49户128人,临时救助98户460人,特困供养人员9人,发放各类救助金39.42万元。持续做好就业扶持,转移就业13814人次,办理发放创业贷款17人259万元,开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4期42人,招聘会1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劳动力540人次。“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对在册1名留守老人、2名留守儿童关爱探访246次,发放高龄津贴4850人次24.35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320人次1.6万元。发放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5.75万元,惠及63户299人;申报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149.605万元,惠及819户3780人。教体事业均衡发展。积极落实控辍保学有关制度,全年专题研究控辍保学15次,开展宣传教育引导170次,劝返短期旷课学生502人次,劝返政府救助平台疑似辍学学生14人,实现动态清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5%。勐混镇中心小学荣获2023—2024第十三届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季全国赛亚军、云南省青少年校园篮球四级联赛冠军、勐海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冠军,勐混镇中学荣获勐海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亚军。医疗卫生逐步完善。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向上争取沪滇项目资金80万元建设曼赛村、曼扫村、曼蚌村标准化卫生室共计270平方米,修缮、改扩建勐混村卫生室80平方米。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2024年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5501份,建档率102.72%;电子建档33577份,建档率97.15%;规范管理慢性病患者3777人,管理率96.13%;家庭医生签约17568人,签约率50.83%;履约17543人,履约率99.86%。勐混镇中心卫生院通过国家胸痛救治单元认证并授牌,成为勐海县首个获得授牌的基层医疗机构。
6.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7个行政村完成“枫桥经验”调解工作室挂牌工作,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47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1件,化解率100%。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年内受理办结上级交办信访件1件,同比下降66.66%,化解率、办理率、答复率均为100%。紧盯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将158名重点人员纳入平安版纳基层治理信息系统,全年累计开展包保帮扶2298次,未发生人员脱管、漏管情况。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99.72%,位列全县第二。专项行动推进有力。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128场,发放宣传资料7200余份,受教育群众2.54万人次。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校园普法8场,警示教育1场,移送7名重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清查巡查校园周边重点场所51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7个,处罚向未成年销售酒水商户5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4.6万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禁毒人民战争、社会治安打击整治等系列行动,侦破案件128起(其中:刑事案件32起,行政案件96起),同比下降31.91%,未发生恶性案件。安全生产毫不松懈。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8场,组织应急演练16场,辐射群众近2万人次。保持“1262”预警叫应机制高效运转,有效应对“8·02”汛情、“摩羯”台风等极端天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5户131人,实现“零伤亡”度汛。设立森林防灭火卡点7个,组建防灭火队伍82支1230人,开展防火培训5次,处理火情65起,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100余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420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30处,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制发《勐海县勐混镇机构编制实施方案》,构建“五办两中心一队”职能体系,规范建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撤销2023—2024年议事协调机构20个。深化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受理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583件,便民服务事项3957件,“帮办代办”业务2300件。坚持典型引路推广,各类原创稿件被中央、省、州、县各级媒体采用194篇,台风“摩羯”灾后建设被新华社转载推送,获数万网友点赞。法治政府持续完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干部学法”16场,各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全覆盖,代写法律文书95份,解答法律咨询264人次。严格行政执法,20名干部职工考取行政执法证,立案查处行政案件5起。自觉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5条,“勐章巴勐混”微信公众号推介要情783条,及时答复解决“12345”热线便民诉求60件,始终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压实政府班子“一岗双责”,在“三资”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35次,发现问题37个。全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并整改问题26个。抓实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开展“回头看”7次,提醒谈话3人。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开展警示教育9次,通报典型案例27起。查办案件15件,党纪处分12人,政务处分3人,追缴村组干部违纪所得1.55万元。利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发布公示信息167条,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出清向好。与此同时,有效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统计、气象、档案、保密、老龄、妇女儿童、退役军人、红十字等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45,026,00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96,002.59元,占总收入的97.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401,648.88元,增长57.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290,117.38元,增长71.1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888,468.50元,下降64.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较去年增加,例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第一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贺开山主干道沿线改造提升资金、勐海县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专项资金、勐海县贺开古茶山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土著鱼类示范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45,031,601.98元。其中:基本支出18,706,576.62元,占总支出的41.54%;项目支出26,325,025.36元,占总支出的58.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322,435.31元,增长56.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6,284.09元,下降2.38%;项目支出增加16,778,719.40元,增长175.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通过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大力缩减“三公”经费和日常费用的开支,因此基本支出随之减少;同时本年度项目较去年增加,例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第一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贺开山主干道沿线改造提升资金、勐海县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专项资金、勐海县贺开古茶山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土著鱼类示范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06,576.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95,518.19元,占基本支出的95.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1,058.43元,占基本支出的4.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25,025.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839,169.89元。
1.海财行字〔2024〕141号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500.00元;
2.海财行字〔2024〕81号州人大代表活动专项资金10,000.00元;
3.海财预字〔2024〕6号乡镇两会经费10,000.00元;
4.海财行字〔2024〕38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5,880.00元;
5.海财行字〔2024〕155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经费35,565.00元;
6.海财行字〔2024〕79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8,580.00元;
7.海财行字〔2024〕317号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14,700.00元;
8.海财行字〔2024〕66号统计抽样调查及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经费33,248.58元;
9.海财行字〔2024〕268号(结转)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40,330.00元;
10.海财预字〔2024〕6号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经费111,500.00元;
11.海财预字〔2024〕6号武装工作经费5,000.00元;
12.海财行字〔2024〕56号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151,200.00元;
13.海财预字〔2024〕6号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1,500.00元;
14.海财教字〔2024〕56号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配套专项资金45,314.00元;
15.海财建字〔2024〕388号勐海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6,000.00元;
16.海财建字〔2024〕104号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第一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500,000.00元;
17.海财预字〔2024〕68号贺开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作经费75,268.50元;
18.海财农字〔2024〕179号勐海县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专项资金1,650,000.00元;
19.海财预字〔2024〕64号贺开山主干道沿线改造提升资金1,199,700.00元;
20.海财农字〔2024〕211号2024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01,920.00元;
21.海财建字〔2024〕27号县级配套森林防火项目1经费35,000.00元;
22.海财农字〔2024〕44号勐海县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勐混镇现代农业种植产业核心示范区项目经费481,469.89元;
23.海财农字〔2024〕46号调整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3,000.00元;
24.海财农字〔2024〕92号(省对下)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6,270,000.00元;
25.海财农字〔2024〕245号2023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5,000.00元;
26.海财预字〔2024〕73号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0,000.00元;
27.海财教字〔2024〕262号州委党校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0,000.00元;
28.海财行字〔2024〕313号(第二部分)勐海县勐混镇基层补助经费60,961.83元;
29.海财行字〔2024〕295号勐海县勐混镇基层补助经费39,038.17元;
30.海财农字〔2024〕246号2024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0,000.00元;
31.海财农字〔2024〕36号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土著鱼类示范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0元;
32.海财农字〔2024〕45号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33,000.00元;
33.海财农字〔2024〕271号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勐混镇曼冈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五批)补助资金300,000.00元;
34.海财农字〔2024〕143号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勐海县贺开古茶山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补助资金5,908,000.00元;
35.海财行字〔2024〕67号调整2023年州政协主席经费30,000.00元;
36.海财农字〔2024〕277号(第五批)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勐海县2024年脱贫户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补助资金3,500.00元;
37.海财农字〔2024〕136号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一月一主题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
38.海财农字〔2024〕38号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94,000.00元;
39.海财农字〔2024〕96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勐海县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元;
40.海财农字〔2024〕25号勐混镇曼国村村委会曼掌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790,000.00元;
41.海财社字〔2024〕157号2024年村委会工作经费州级补助资金70,000.00元;
42.海财预字〔2024〕6号村小组工作经费243,000.00元;
43.海财预字〔2024〕6号村两委工作经费280,000.00元;
44.海财社字〔2024〕158号2024年行政村党总支活动经费州级补助资金10,000.00元;
45.海财建字〔2024〕393号2023年和2024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资金300,000.00元;
46.海财预字〔2024〕17号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恢复工作经费100,000.00元;
47.海财建字〔2024〕105号勐海县乡村振兴农房改造提升整治奖补专项经费160,000.00元;
48.海财建字〔2024〕48号勐海县乡村振兴农房改造提升整治工作专项经费171,000.00元;
49.海财综字〔2024〕18号2024年勐海县勐混镇职工住房补贴经费67,750.00元;
50.海财建字〔2024〕120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30,000.00元;
51.海财建字〔2024〕231号2024年州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450,000.00元;
52.海财建字〔2024〕366号2023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100,000.00元;
53.海财建字〔2024〕284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0,000.00元;
54.海财建字〔2024〕299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经费640,000.00元;
55.海财建字〔2024〕365号2020年至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0.00元;
57.海财建字〔2024〕271号2024年州级地质防治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对各乡镇及气象局)经费5,000.00元;
58.海财综字〔2024〕47号下达各县市第一批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经费7,500.00元;
59.海财预字〔2024〕237号企村结对帮扶资金140,000.00元;
60.海财预字〔2024〕6号结余结转单位自有资金9,000.00元;
61.海财预字〔2024〕26号勐混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资金796,599.39元;
62.海财预字〔2024〕247号2023年甘蔗榨季入榨产量补助资金90,000.00元;
部分涉密项目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83,502.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7%。与上年相比增加18,607,717.38元,增长73.33%,完成年初预算的225.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10,53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薪资和支付一般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薪资发放增加;同时增加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州人大代表活动专项资金、统计抽样调查及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主要用于武装工作经费购买迷彩服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切实做到开源节流,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管理制度,减少了武装工作经费在会议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发放人员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系年初未预算但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经通过补入项目库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3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475.74%。主要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以及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配套专项资金办公费和培训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系为年初未预算但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经通过补入项目库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4,40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五险、遗属补助及离退休干部慰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导致实际发放金额和预算金额有所偏差。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6,62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五险、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导致实际发放金额和预算金额有所偏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和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第一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系为年初未预算但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经通过补入项目库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932,80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8%,完成年初预算的333.08%。主要用于贺开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作经费、勐海县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专项资金、贺开山主干道沿线改造提升资金、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县级配套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勐海县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勐混镇现代农业种植产业核心示范区项目经费、调整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省对下)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2023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第二部分)勐海县勐混镇基层补助经费、勐海县勐混镇基层补助经费、2024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土著鱼类示范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勐混镇曼冈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五批)补助资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涉及项目系为年初未预算但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经通过补入项目库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3年和2024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资金、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恢复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系为年初未预算但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经通过补入项目库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4,5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0%。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勐海县乡村振兴农房改造提升整治奖补专项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房改造项目系为年初未预算但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经通过补入项目库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支出,导致支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6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2024年州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023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经费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系为年初未预算但确有必要实施的项目,经通过补入项目库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00.00元,决算为66,47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4.67元,下降7.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7,603.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66%,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00.00元,决算为8,8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34%,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3.67元,下降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61.00元,下降30.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61.00元,下降30.8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00.00元,支出决算为66,47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4.67元,下降7.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7,603.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00.00元,决算为8,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大力缩减“三公”经费和日常费用的开支,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13.67元,下降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61.00元,下降30.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74.67元,下降7.3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大力缩减非必要开支,切实做到开源节流。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前往村委会、小组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督导、信息核查等,以及用于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镇进行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图斑整改监督检查、沪滇协作项目考察组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423.87元,比上年减少34461.62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通过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大力缩减“三公”经费和日常费用的开支,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交通费、租赁费、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培训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292,419.46元,其中,流动资产826,170.45元,固定资产2,465,425.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23.1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9,54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8,296.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608.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9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51.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608.2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58.2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221905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