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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勐混镇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12

为了全面提高我镇对森林防火的预防能力和灭火能力,使依法治火、科学灭火的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杜绝或减少火灾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勐混镇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办法》,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混镇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按照县政府下达给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狠抓以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促使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机构设置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勐混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岩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岩     镇武装部部长

刀梅春   镇林业站站长

  员:张     镇林业站副站长

张永红   镇林业站职工

王兆昱   镇林业站职工

勐混村委会

挂钩领导:李佳良   镇党委副书记

    员:岩温叫、杨   伟、岩温罕、张梅

曼国村委会

挂钩领导:玉光坎   副镇长

    员:岩三寨、岩坎张囡、岩温扁、岩  香、王兆昱

曼冈村委会

挂钩领导:李徐君   镇组织委员

    员:张建明、优  国、杨永林、大  图、标  培、王兆昱

曼蚌村委会

挂钩领导:岩     镇武装部部长

    员:岩温坎喃、陆  二、岩  书、刀梅春

贺开村委会

挂钩领导:李军强   副镇长

    员:康忠文、黄文卫、生  冲、岩  管、刀梅春

曼赛村委会

挂钩领导:张真真   镇党委副书记、专职政法书记

    员:岩坎应、岩光代、岩罕香、玉光叫、张永红

曼扫村委会

挂钩领导:张剑     镇宣传委员

    员:康二、张永红、岩温井、玉罕恩

三、预防措施

1.在森林防火期间,镇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      (电话:5511011

2.层层签订责任状。镇党政领导包片,镇驻村工作队包村,村三委干部及护林员包山头地块,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3.各有林村相应建立一支20-30人的青壮年扑火队伍,配备二号扑火工具20-30把、点火器9个、锄头7把、砍刀12把。

4.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宣传标语、防火宣传牌等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

5.切实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并建立野外火源巡查队伍,认真按照新的《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尤其是在野外用火的高峰期和高火险时段,镇村两级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山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必要时采取死守硬看措施,在重要林区进入山路口设立进山人员火种检查卡,没收进山人员火种,消除火灾隐患。

四、扑火人员的装备及后勤保障等

1.镇保持一部车辆24小时值班,应急需要时由镇政府抽调其他车辆。值班室两部电话及镇、村有关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镇政府常年配备2号扑火工具30把、锄头7把、砍刀12把点火器9个。

2.医疗保障:由镇卫生院组织一支医疗队,准备救护工作。

3.生活保障:由镇办公室和村后勤人员运送矿泉水、干粮。

五、扑救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应急扑火队伍必须经过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及现场扑火演练,掌握森林火灾的扑救常识,提高扑火的决策水平和扑救技术水平。

2.有序指挥,快速反应。一旦接到火灾报告,应立即向县、镇森林防护指挥部领导汇报情况,并通知所在村主干部立即组织本村扑火队伍及群众尽快上山扑火。镇应急扑火队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准备好车辆、扑火工具、矿泉水、食品、手电等扑火物资。镇带队领导作简要说明或要求后,立即带队上车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带队领导应纵观火情、地形和气候变化,迅速果断地设计扑火路线、科学、安全、有序地组织人员扑火。

3.若火灾严重难以扑灭应及时向指挥报告,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增援,并同村级扑火队伍一起坚持尽力扑火,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抵达火灾现场时,应立即报告具体情况,听县指挥部人员统一指挥。

5.明火扑灭后,由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带领10-20人轮流留守火场,清理残余火星,严防死灰复燃。

6.火灾扑灭后2日内,发生火灾原因、火场情况、火灾造成损失情况写成调查报告,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同时,镇、村两级还要积极配合林业公安部门进行破案,严肃打击火灾肇事者,扩大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