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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勐混镇关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0

按照《2016年云南省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2016年西双版纳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全力消除涉枪涉爆隐患,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勐混镇决定从38日起至12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区域合作、多部门合作,打防管控、多管齐下,突出重点、分类督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重点打击、集中收缴、网上治理、全面整治、强化管控等措施,始终保持找着打、追着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整治枪爆犯罪,主动发现解决枪爆问题,坚决从源头上铲除枪爆祸患,扎实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一涉枪涉爆案件,查缴一批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抓获一批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捣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源头窝点和网络,消除一批涉枪涉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打击、整治、管控效能,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事)件,全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打响、不炸响、不留失,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勐混镇成立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岩宰丙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真真   镇党委副书记、专职政法书记

     勐混镇派出副所长

罗勇军   勐混镇派出副所长

  员:董祯伟   镇人大主席

李尚清   镇党委副书记

李光煜   镇纪委书记

李佳良   镇组织委员

李徐君   镇宣传委员

       镇武装部长

              李军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玉南腊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康忠文    贺开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曼扫村党总支书记           

                     岩坎应    曼赛村党总支书记

                             勐混村党总支书记

         岩温坎喃曼蚌村党总支书记

         岩三寨    曼国村党总支书记

         张建明    曼冈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勤务指挥室指定一名责任民警任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周婷(15752362642)。各中队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按照方案部署,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三、主要措施

(一)全力开展灭枪攻坚行动,坚决把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嚣张气焰打下去。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以破大案、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灭枪攻坚行动,重点打击涉枪犯罪,全力侦破一批涉枪涉爆大案要案,切实形成规模化打击震慑效应,坚决把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嚣张气焰打下去。

1.进一步强化破案攻坚。全面排查、梳理辖区近年来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对现行持枪、爆炸犯罪案件,组织整合多警种力量同步上案,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快侦快破。对走私、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犯罪案件,逐案成立专班,落实责任和查办要求,合力查办。对所有涉枪涉爆案件,逐案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有查清收缴不放过,切实做到深挖彻底、打击有力。

2.进一步强化大案要案督办。刑侦中队要梳理一批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全力推动案件侦办工作,提升侦办效率,增强打击实效。

3.进一步强化追逃缉捕。加大追逃工作力度,综合采取教育规劝、网上比对、阵地控制、技术侦控等手段,主动创新技战法,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力争将所有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二)全力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彻底查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全面开展宣传发动,穷尽一切手段,穷尽一切办法,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收缴行动,全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最大限度地压减社会存量,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严防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1.深入开展摸排清查。社区中队必须深入辖区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重点区域、部位和人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反复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任何一个可疑人员、任何一个角落。

2.加强教育规劝告知。对重点收缴对象,逐一进行教育规劝,做到三告知一提醒:告知枪爆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告知非法涉枪涉爆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告知主动上缴的从宽处理政策,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法律责任和危害,教育配合开展收缴工作。

3.大力推行举报重奖。充分发挥有奖举报手段的作用,发动社会各界举报涉枪涉爆线索。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搜集涉爆涉枪案件线索。健全完善对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线索的受理、核查、侦办、反馈、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线索查破案件的,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通知》(云公治传2011134号)要求,及时填报《云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审批表》,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对提供重要线索破获重大涉爆涉枪案件的要给予重奖,做到举报一支、收缴一支、重奖一支,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有力促进查缴工作彻底到位

4.全面开展集中收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收缴行动,坚决消除死角死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动员主动上交,促进收缴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派出所民警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摸排并逐一见面谈话,了解掌握私藏枪支线索,逐一核查追缴。组织发动在押人员坦白检举非法制贩、私藏枪支违法犯罪,并逐一深挖追缴,扩大收缴成效。在重点区域、边境要道加大设卡盘查力度,及时查控收缴,有效遏制非法枪爆物品的贩运流转。

(三)全力开展净网行动,坚决斩断非法枪爆物品网上贩卖渠道。坚持网上查控与网下管控相结合、网上发现与网下核查相结合、网上监控与网下深挖相结合,全力组织开展涉枪涉爆净网行动,切实做到全面清、落地查、双向追,进一步有力净化网络环境。

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全面梳理排查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地查人。对于多次发布非法信息的,查清信息发布者上网地点,查清其真实身份及发布动机。对涉嫌发布虚假贩枪信息实施诈骗的,依法严肃处理;对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并列为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实施管控。对涉嫌网上贩卖枪爆物品的犯罪线索,及时立案侦查,深挖源头及下线,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四)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涉枪涉爆突出问题继续抓住源头不放,继续深入治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坚决铲除滋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源头隐患。

1.深入开展调查摸排。结合2015年以来辖区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事故情况,全面梳理摸排出一批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解决。

2.深化五场清缴工作。深化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五场清查,全面摸清从事制售钢管、射钉器、发令器、玩具枪、硝酸铵等易制枪、易制爆物品和原材料的企业、店铺、摊点,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与业主见面谈话,签订保证书,加强源头管控。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私存、私造、私卖枪爆物品线索,捣毁制贩窝点,全力深挖收缴枪爆物品及原材料。

3.强化重点地区整治要强化边境地区涉枪涉爆涉危物品的查缉管控,坚决打击走私、私藏枪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制造改制私藏枪支违法犯罪。

4.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所有涉枪涉爆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存在涉枪涉爆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全程监管,坚决防止运输途中发生爆炸事故。

(五)全力开展查缉管控行动,严防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严格落实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大边境口岸堵截查缉非法枪支弹药力度,强化寄递物流管理,切实做到控住人员、守住关口、切断通道,有力提升查缉实效,进一步增强管控能力。

1.进一步严密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全面清查辖区内因涉枪涉爆犯罪被打击处理特别是掌握制枪制爆技术的人员,逐人登记造册,并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公安大情报信息平台的对接,强化与旅馆业治安管理、暂住人口登记、网吧上网人员等各类信息的碰撞比对,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及时掌控重点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真正实现动态管控、实时管控。

2.进一步加大堵截查控力度。深入落实双边管、一线堵、二线查、区域控、全省追措施,进一步加大边境一线查控、继续实施出入边境双向查缉,建立健全堵、巡、控、打联防机制,有效拦截境外枪爆物品流入境内。。对走私贩卖枪爆物品案件,要深挖细查,打掉网络,彻缴物品,决不放过一枪一弹一件爆炸物品过境我县危害社会。

3.进一步强化寄递物流监管。积极会同邮政等部门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身份查验制度、收寄验视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措施,严防非法贩运枪爆物品。凡侦查办案发现禁寄物品的,逐件倒查管理漏洞并追究寄递、物流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力推动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的落实。

4.进一步加强管控手段建设。积极优化完善民爆物品、枪支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落实枪爆物品储存库室技防设施和运输车辆监控的建设应用,进一步严格落实民爆物品警示、登记标识管理制度和农用硝酸铵改性处理措施,大力推动混装车一体化爆破服务、电子雷管应用,创新管理手段,全面提升枪爆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5.继续抓好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按照两个标准的相关要求,把贯彻落实两个标准作为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规范管理和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做到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两不误,自始至终抓好检查验收和监管工作。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根据勐混镇辖区实际按照州公安局的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推进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1日至1130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121日至1231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各中队要密切协作,定期会商情报,及时互通信息,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社区中队:负责强化枪爆物品、重点人员管控,组织开展清查收缴、排查整治行动;刑侦大队:负责加强涉枪涉爆案件侦查破案工作,组织开展灭枪攻坚行动;负责加强对网上贩卖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控,上报县局治安大队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开展净网行动;打零中队:负责对涉枪贩毒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及时提供涉枪案件线索;治安中队:要加大对辖区主要公路段的查控,做好相关涉枪涉爆查禁打击工作;勤务指挥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专项组领导:负责对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宣传发动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营造舆论声势,打一场缉枪治爆人民战争。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云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和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搜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要联合检察院、法院发布通告,对限期内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效和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提醒网民不发布、不传播涉枪涉爆违法信息。

(三)统筹推进,强化机制建设。将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全面整治涉及危险物品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解决涉枪涉爆涉危突出问题的治标措施和解决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的治本对策有机结合,健全综合治理机制,注重用长效管控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着力夯实枪爆管理基础工作。要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涉枪涉爆问题责任倒查机制,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勐混派出所缉枪治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议,为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及时督导。

(五)畅通信息渠道,按时报送情况。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专项办,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314日上报1月至3月的专项行动统计,之后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专项行动统计表。有关阶段性总结报告分别于42日、71日、927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7日前报送专项办。

专项办联系人:周婷、周世凯,联系电话:157523626421357815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