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勐海县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勐海县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3-19

勐海县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按照中共勐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二是高度重视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的能力,为全面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主要负责人成为履行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强力推进法治建设。为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调整完善组织机构,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执行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二是根据依法治县法制宣传工作需要,资金极其困难情况下,筹措有限资金购买了《清廉云南学习教育丛书》、《中国纪检监察》等书籍,保障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人财物保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将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法律顾问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人员保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同时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局务会审议、印发;二是不定期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我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的决策均按照规定交由党组会议决定,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形成依法决策、依法治水的良好氛围,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没有出现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情况。

(四)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整合执法力量,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关键少数不断通过夯实法治基础知识、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运用能力等方式,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自信,打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队伍。局党组明确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定期督促检查依法行政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一是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河道采砂执法检查56次,出动执法人员167人次,立案查处19起,罚没非法砂石19堆,经测量方量约1.3万立方米,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增加财政收入37.9万元。二是对水资源利用领域开展摸排,截至目前,对违法取水案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6份;99日、10日,勐海县水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执法小组开展地下水资源执法排查行动,累计排查各类用水单位304家,包括酒店、洗车场、洗浴场所小区等,发现并封堵无证取水井2口;执法小组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累计开展普法宣传304次,并发放宣传材料635份,张贴《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的通告》10份,县融媒体中心跟踪报道,有效提升了公众水资源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排,重点对“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违章违建、恶意阻工、暴力讨薪与恶意欠薪”等方面开展排查,截止目前在以上领域中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四是组织排查辖区内的中型水库及干支渠、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水闸,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是有效防止和消除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对饮水水源、自来水厂、4座中型水库、17座小(一)型水库及72个小(二)型水库、河道堤坝、水闸、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了重点排查截止目前,对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2次,发现问题隐患11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配合州水利局开展联合检查3次,发现问题隐患2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开展小水电站检查2次,发现问题隐患18个,已全部督促整改。二抓好山洪灾害防御,指导全县11个乡镇完成了行政村(社区)的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三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时,迅速、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时刻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坚决防止事故迟报、漏报、瞒报。同时,动态更新91个水库的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名单,以及91个水库、40个水闸、9个小水电站、6段堤防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和云南省山洪灾害四预系统245个山洪灾害危险区防御责任人名单;修订完善4个中型水库、87个小型水库、9个小水电站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安全度汛方案;不断提高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截至目前建成54个山洪灾害监测自动站点和150套现地监测预警设备,并接入省山洪四预系统,测站来报率100%。全面细致开展防汛检查300余人次,整改销号安全度汛隐患问题109个,全力保障安全度汛。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加强我县重要河流水域的维稳管控力度,确保涉水矛盾纠纷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对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高了对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切实加强对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我局要求各乡镇水利组认真做好所辖区域的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明确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水事纠纷隐患、水事信访隐患等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排查,对不稳定因素摸清底数,分类管理,及时介入,全力调处,做好调处化解工作,确保各类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边排查边调处,把水事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若发现重大问题,各乡镇水利组必须及时上报县水务局。在排查、处理矛盾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积极排查调处水事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生涉水的矛盾纠纷事件。及时调处问题面对系统内部和水利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结合水利工作特点,从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积极做好准备,稳妥、果断、快速地予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稳定。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预审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群众心系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和需要群众监督的水务信息;今年共计公开相关信息10条。二是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一个政务中心对外,一个水务窗口办理,专职人员服务,实现了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取。目前,我局按照统一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入库并全面公开,公开了办事程序、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共计审批许可41件。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我局充分利用河长信息化、巡河智能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县级河长,及时更新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完善河长制APP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巡河,让巡河有可寻,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对党内法治规定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干部职工、党员同志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对法治学习的规划不够清晰,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日常学习不够深入。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够,行业内的法律规章认识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

(二)法治宣传形式还要进一步创新。个别局属单位对法治建设宣传的力度不够,多以横幅标语板报等单调的形式开展。

(三)三项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完善。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三项制度的实施上还不够具体、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筑牢法治思想。将法治精神融入水利工作全过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社会普法,为水利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让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深入推动水利行业依法行政。

(三)强化“三项制度”学习宣传。进一步巩固现行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效果,继续深入组织学习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对各项制度人人皆知、个个熟知。积极安排局机关干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