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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示

来源 :勐海县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05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西水利便笺〔2024174号)要求,勐海县全面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形成了勐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将勐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勐海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31583.53公顷、图斑数2276个,涉及全县11个乡镇94个行政村,占国土面积的25.6%,占全县林地、草地、裸土地面积的42.2%。划定范围内生态红线面积占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50%

二、公示时间:2025125日至20251212日。

三、参与方式: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地址:mhxslj@126.com

附件:1.勐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docx附件:2.勐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