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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大型灌区2014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来源 :勐海县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1

勐海县大型灌区2014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勐海县大型灌区2014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于2015130日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水农201480号)批准建设,批复投资6160.81万元(扣除信息化工程投资443.26万元,工程建设部分为5717.55万元)。建设内容为:勐邦水库倒虹吸、倒虹吸尾渠、倒虹吸尾渠2#3#支渠、勐邦水库东干渠首段和那达勐水库东干渠1#支渠共6条渠道26.053km。实际完成6条渠道25.91km,比批复渠长减少0.134km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勐海县大型灌区2014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由勐海县大型灌区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印发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账务管理办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勐海县水务局制定的内控制度中的《勐海县水务局账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勐海县大型灌区实际情况,勐海县大型灌区管理局制定了《勐海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勐海县大型灌区管理局工程款拨付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开展项目建设管理。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积极按照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水务局下达的处理决定完成整改。

2.项目超预算进行征地拆迁补偿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将认真配合项目涉及乡镇开展土地丈量、实物调查取证工作,指导乡镇如实填写征占地中涉及物种,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出具补偿标准,申请补偿资金,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3.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方面

1)多计工程结算造价,涉及金额4075912.05元。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严格执行报告中的工程审计结果,对工程结算中因定额套用不正确、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审计中提出的多计工程价款4075912.05元为因定额套用不正确、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审减工程投资,在实际工作中未形成支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工程结算资料,监督参建单位做实做细每一个环节,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2)多计项目监理费1625.36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922500.00元包干。目前尚有44499.64元尾款未支付,审计中提出多计监理费1625.36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和监理单位沟通协商,将审减的1625.36元从44499.64元的尾款中扣除。

3)多计建设管理费109140.70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部分整改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意见,经我局认真检查,对不符合报销的差旅费已经退回,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县级配套资金,待政府配套资金到位后进行分摊支出,调整财务支出目录,规范管理。

4)挤占使用项目资金,涉及金额24579.26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县级配套资金,待政府配套资金到位后进行分摊支出,调整财务支出目录,规范管理。

5)部分工程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资保证金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执行,要求施工单位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入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进行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对类似工作进行备案处理,对相关缴费凭证收集存档备查。并要求、督促参建单位也开展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6)未按规定落实项目资金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部分整改

整改措施:20221月,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100.00万元,支付了2014年度工程尾款64.00万元,剩余资金分别用于支付2016年度工程尾款28.00万元和2017年度工程尾款8.00万元。

2022416日,县人民政府安排涉农整合资金2452740.72元,用于支付2014年度工程尾款。

2022830日,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1094292.92元,用于支付2014年度工程尾款。

截止202298日,共落实项目资金4187033.64元。近期共完成以上整改内容,其他需要整改问题正在积极向政府申请资金,完成整改。

4.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债务

1)大额使用现金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审计中提出,管理局在2015年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现金支付人员工资、支付接待费等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局自检自查,认真整改,自20156月以后,已经规范现金使用管理,没有出现大额使用现金支付情况。

2)部分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以及收款单位信息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由于部分参建单位公司管理上出现问题,出现了本项目部分标段工程款未按合同签订单位拨付,在出现此类情况时,为了让项目尽快实施完成,我局要求合同公司出具委托书及相关材料证明、被委托收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经委托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后,手续合法,再进行相应款项拨付。针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我局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原始资料,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

3)公务接待支出证明性资料不齐全、不完整、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勐海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及差旅费审批、报销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差旅费事项的审批、报销,认真执行业务接待费的管控制度和措施,把厉行节约的原则贯彻落实到位。

5.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征地补偿证明资料不全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乡镇及管理局在开展征地工作时,面积统计、实物调查是以户口本上的户主名字统计入册,在拨付征地补偿款时,是以粮食直补一卡通的名字登记打款,出现了人员信息、卡号不相一致的情况。在开展征地款支付工作中,乡财政所人员认真负责,对《征地面积补偿统计表》中的人员信息、卡号、持卡人与户主关系等相关信息认真核实,如实支付。

2)项目超工期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天气、施工场地限制、征占地工作等因素,没有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二是项目在完工后,由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流动性较大,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提交竣工材料不及时,材料整理完毕后又经监理和建设方的审核,反复修改,导致竣工验收滞后。在今后的建设中,严格控制工期,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施工建设管理,避免各种因素影响工期,造成验收工作滞后的情况发生,本项目于202292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规范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审批制、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档案管理。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环节控制。

二是加强工程费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流程合理,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