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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对上次公开内容的补充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1-10

   勐海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勐海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勐海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运行费0 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勐海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        接待上级领导和各乡镇的工作人员 。

 

附表:勐海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