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解读《勐海县水务局机关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试行)》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4

解读《勐海县水务局机关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试行)》

 

2016815,勐海县水务局印发了《勐海县水务局机关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试行)》(海水务〔2016113号)(以下简称《差旅费报销制度》),为帮助县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差旅费报销制度》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差旅费报销制度》的拟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拟定《差旅费报销制度》的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水务局机关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勐海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勐海县党政机关到乡镇(农场)出差的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结合县水务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差旅费报销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全体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农户住房,下同)发生的住宿费用。出差人员应当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均住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尽量两人安排住一个标准间。

1.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费限额标准执行(详细见附表)。

2.赴省内其他州市、州内其他县市出差的,乡科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280元。

3.赴县内各乡镇出差的所有人员每人每天150元。

4.赴行政村或生产队出差的,每人每天包干使用100元(向接待方缴纳过住宿费,并提供了驻村住宿凭证的)。

(四)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长期驻工地的技术人员原则上每月申报上限为25天(抢险救灾、假期工作等特殊原因除外),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2.赴省内、外及州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3.赴县内、各乡镇及水利项目工程所在地出差的,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4.出差地点半天内能往返的,按50元包干使用。

(五)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1.赴省外、省内其他州市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2.赴州内其他县市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3.赴县内各乡镇、行政村或生产队出差的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六)监督问责

各班子成员、办公室和财务室必须严格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主要领导对局班子成员负主要责任,负责审批局班子成员的出差和报销工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含副职)负主要责任,负责审批分管部门人员出差和报销工作;部门负责人对站所工作人员负主要责任,负责审核部门工作人员的出差和报销工作。严格执行出差审核、审批和报销制度。财务室对单位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将严肃处理,视情节严重情况取消其年度评优、称职或合格资格等处理。

三、几点说明

1.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城市间交通费及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市内交通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2.差旅费报销制度》由县水务局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差旅费报销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印发时间为2016815日。

 

 

 

 

 

 

 

 

 

 

 

 

 

 

附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元

省份

住宿费标准

部级(普通套间)

司局级(单间或标间)

其他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北京

800

500

350

天津

800

450

320

河北

800

450

310

山西

800

480

310

内蒙古

800

460

320

辽宁

800

480

330

大连

800

490

340

吉林

800

450

310

黑龙江

800

450

310

上海

800

500

350

江苏

800

490

340

浙江

800

490

340

宁波

800

450

330

安徽

800

460

310

福建

800

480

330

厦门

800

490

340

江西

800

470

320

山东

800

480

330

青岛

800

490

340

河南

800

480

330

湖北

800

480

320

湖南

800

450

330

广东

800

490

340

深圳

800

500

350

广西

800

470

330

海南

800

500

350

重庆

800

480

330

四川

800

470

320

贵州

800

470

320

云南

800

480

330

西藏

800

500

350

陕西

800

460

320

甘肃

800

470

330

青海

800

500

350

宁夏

800

470

330

新疆

800

480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