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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回头看 守护河库生态健康
来源 :勐海县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07
勐 海 县 河 长 制 工 作
简 报
第11期
勐海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河(湖)长+检察长”回头看 守护河库生态健康
2022年3月28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俊、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伍欢和勐海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行8人前往勐混镇、格朗和乡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勐混镇曼扫村委会的流沙河河段及贺开村委会南混河河段、格朗和乡帕真村委会南凹河河段河道管理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
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俊对2021年12月以来持续开展河道管理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通过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河道行洪能力进一步提高、河道管理秩序持续向好、河道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并指出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是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扛起使命职责,深入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伍欢指出,河道管理要聚焦“管住人、管住事”,各乡镇农场要管住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制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爱水护河意识;县水务局要管住事,严格规范河道管理秩序,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随后一行人前往那达勐水库,乘船沿库区查看植被覆盖、环境卫生等情况。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俊指出那达勐水库承担着勐海县城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饮用水是人健康最基本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健康资源。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证生活质量为出发点,要严格保护水库水生态环境,加强水源林保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加强水质检测,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下一步工作,对河道管理突出问题和集中饮用水水源林保护,将持续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库,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抄送:州河长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检察院、县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11个乡镇、黎明农场管委会。
编辑:付雄 审核:张宇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