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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告别“万能章”,村(社区)不再开具 这34项证明!

来源 :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2-11

为进一步促进村(社区)组织减负,提升村(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勐海县民政局、勐海县委组织部和中共勐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响应号召,正式印发了《勐海县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若干措施》的通知,共计有34项证明不应由村(社区)开具,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