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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勐海镇开展巡察工作

来源 :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办发〔2018〕15号)的工作要求,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近日进驻勐海镇开展巡察工作,对勐海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曼真村、勐翁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

10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勐海镇巡察“回头看”暨直接巡村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勇就开展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勐海镇党委书记李晓聪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曼真村、勐翁村党总支书记依次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勇指出:一是巡察组要勇于担责,不负重托。巡察组全体干部要切实扛起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严守纪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既要履行好职责,又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不参加与巡察工作无关的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向县委汇报巡察情况,向勐海镇党委、曼真村、勐翁村反馈巡察意见。二是被巡察单位要立场坚定,积极配合。希望被巡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支持、认真配合巡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加强与巡察组沟通。三是党员干部群众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要本着对组织、对单位、对他人、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但决不允许借机发泄私愤、诬告陷害。要做到讲真话、说实情,帮助巡察组客观公正的评价勐海镇党委、曼真村、勐翁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达到促进班子建设的目的。巡察组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对所有的谈话内容和情况反映进行严格保密,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曼真村和勐翁村2位党总支书记作表态发言。一是坚决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二是坚决从顾大局识大体的高度,全力配合和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决从讲党性重品格的高度,端正态度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勐海镇党委书记李晓聪同志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全面迎接县委巡察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全力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接受监督,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把握机遇,转化要求,确保巡察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将在勐海镇现场办公30天,巡察期间(10月19日至11月22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869111501,邮政地址:勐海镇政府三楼人大代表活动室,邮政编码:666200。第一巡察组受理来电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勐海镇、曼真村、勐翁村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问题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勐海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