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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业“贷免扶补 ”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9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

 

政策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60)

政策要点 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即对 2009 1 1日后工商注册的自主创业人员 ,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 5万元 (其中女性不超过 8万元 ,大学生不超过 10万元 )的创业小额贷款。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 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 ④创业小额贷款2年内免收利息。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和培训帮扶 ,创业项目评审 ,创业导师帮扶 ,跟踪服务帮扶。实施 “1+3”跟踪服务 ,即:每 1名享受鼓励创业 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 ,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 ,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给予 1000元至 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