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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7 《勐海镇曼短村委会曼赛回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30%工程预付款资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13 勐海镇曼搞村经营性资产建设项目3%质量保证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13 勐海镇曼短村仓储门面建设项目3%质量保证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11 《勐海镇曼袄村等4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30%工程预付款资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05 勐海镇勐翁村冷库建设项目97%工程款拨付前公示
- 2023-11-24 2023年勐海县勐海镇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5户)
- 2023-11-21 2023年彩票公益金勐海县勐海镇曼搞村回龙卡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前公示
- 2023-11-21 勐海镇2023年监测对象乡村公益岗 12月份工资发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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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2
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293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意见》(云发〔2007〕19号)等。
补偿范围和对象:全省 59个革命老区县和36个老区乡镇范围内的贫困人口、非公职 “三老 ”人员及其遗霜。
补偿标准:根据革命老区县、乡 (镇)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度 ,以及贫困状况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
管理办法:革命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负责。省级负责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专项资金计划方案的编制 ;州 (市)负责对专项资金项目选点及实施方案的审查批准;县 (市、区)负责项目选点、实施方案编制、日常监督管理 ;乡镇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