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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9

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申报条件: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年度总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须科技服务业绩显著 ,会员年度总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带动作用。通过建立可靠、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拥有会员50户以上 ,农户年度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

支持政策:对于已认定的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一次性给予5万元认定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该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发展业绩突出的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可以申请省科技厅的滚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