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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直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2

粮食直补

 

政策依据 :《2005年云南省粮食直接补贴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535)、《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云财农〔2009349)

目的 :为了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 ,优化品种结构 ,提高粮食品质 ,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增加农民收入。

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以云政办发〔200535号规定的宜良、陆良、宣威、隆阳、腾冲、镇雄、永胜、宁洱、耿马、南华、蒙自、建水、景洪、勐海、勐腊、祥云、宾川、瑞丽、芒市、盈江等 20个粮食主产县 (市、区)的水稻、玉米种植的经营者及农户。

测算依据 :上年度稻谷和玉米的实际播种面积为测算依据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补贴资金:

某县的补贴金额 =该县稻谷、玉米实际播种面积 ÷20个粮食主产县的稻谷、玉米实际播种总面积 ×粮食直补资金总额补贴方式 :资金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逐级拨付 ,实行专户管理 ,通过一折通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