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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陀螺比赛的通知

作者 :勐海镇党政办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19

关于举办2017年陀螺比赛的通知

 

各社区、村委会:

    为推动全镇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培养民族体育优秀人才,提高群众的陀螺竞赛和组织水平,定于20175月下旬在我镇举办2017年陀螺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勐海镇委员会  勐海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勐海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三、组织机构

    2017年陀螺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海胜兼任,副主任由纳慈忠兼任,抽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陀螺比赛相关事务。办公室内设4个工作组:

    (一)竞赛组:由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负责:陀螺比赛的场地布置、比赛日程安排、奖状制作等工作。

    (二)宣传组:由镇宣传办及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陀螺比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医疗组:由镇卫生院负责。做好比赛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安保组:协调勐海派出所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比赛时间、地点和项目

(一)时间:2017530--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县陀螺协会(勐海县一中对面)。

(三)比赛项目:1、团体比赛,2、个人比赛。  

    五、参赛单位

(一)社区:沿河、佛双、象山、景囡、祥和各出1支比赛队伍(男:3人,女:3人);

(二)村委会:曼搞、勐翁各出1支比赛队伍(男:3人,女:3人);景龙、曼贺、曼袄、曼真、曼短、曼尾、各出2支比赛队伍。分为:一队(男:3人,女:3人)、二队(男:3人,女:3人);

(三)邀请县陀螺协会出1支队伍参加比赛(男:3人,女:3人);

20支队伍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

    户籍在勐海镇社区、村委会的居民均可参加比赛。但社区居民不能代表村委会参加比赛,村委会居民不能代表社区参加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要求及奖励

陀螺比赛项目采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和规则。

陀螺比赛项目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

(一)团体比赛

分为:1、男子组比赛,2、女子组比赛。

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

团体比赛按抽签的方式进行比赛,以比赛得分高低取前12名进入决赛。决赛的成绩为最后成绩,取前6名团体给予表彰奖励。

    团体男子组设: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各1名。

团体女子组设: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各1名。

团体比赛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9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7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

    (二)个人比赛

    在参加团体比赛时,第一轮比赛结束后,以个人比赛的成绩为准,取前6名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不分男女组比赛,以个人成绩为准)。

    个人比赛设: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各1名。

个人比赛奖金: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00元。

 八、报名日期和要求

(一)各参加比赛队员报送:运动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报名载止日期为:2017516日。

    (二)联系方式。勐海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春秀    玉罕刚    

(三)各代表队着本民族服装或运动装,运动员的比赛服装按项目规程、规则执行。

    (四)比赛器材按项目规程执行,由县陀螺协会提供。

    (五)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车费食宿自理,要注意身体状况,量力而行,禁止带病参加比赛。路途较远的注意行车安全。比赛组委会不负责交通和运动员因突发疾病造成的相关责任。

     九、裁判员

    裁判员按各项目规程派出。

    十、仲裁委员会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由勐海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勐海镇2017年度陀螺比赛报名表

          2、勐海镇2017年度陀螺比赛经费预算

 

 

                                      勐海镇人民政府        

                                     20175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