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勐海镇委员会党委职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30

一、总揽本镇全局工作,领导和指导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宗教和少数民族等工作。

二、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行政区域的各项任务。

三、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探索本镇经济发展的路子,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本区域的发展战略和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本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领导和指导本镇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驻镇单位干部职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抓好本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查处违纪案件;配合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九、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

十、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激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做好所管辖干部的使用、考核、奖惩、调整、任免工作。

十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收集人民代表对政府的各项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办理、答复。

十二、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