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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阿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镇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1
勐阿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镇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及《西双版纳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全州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西森防指〔2022〕6号)等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勐阿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期
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期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其中高风险期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镇行政范围内的所有林地、草地及周边300米范围。
三、进入森林禁火区域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禁焚烧秸秆、烧荒燎堰;
(三)严禁上坟祭祖时焚香、烧纸、点蜡、等殡葬用火行为;
(四)严禁生产、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五)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六)严禁野炊、烤火取暖、玩火取乐、林区狩猎;
(七)严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八)严禁其他野生用火可能产生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森林火险等级和预警分类
森林火险是森林可燃物受天气条件,地形条件、植被条件、火源条件影响而发生火灾的危险程度指标。森林火险等级是将森林火险按森林可燃物的易燃程度和蔓延程度进行等级划分,表示森林火灾发生危险程度的等级,通常分为一至五级,其危险程度逐级升高。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是依据森林火险等级及未来发展趋势所发布的预警等级,共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其中橙色、红色为森林高火险预警信号。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如下表:
注:一级森林火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五、防火措施
(一)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宣传,对全校师生进行森林防灭火系列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提高全镇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开展节假日森林防火宣传:各有关单位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积极动员村干部及党员加入到宣传队伍中,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进行全面宣传。春节期间,严格规定烟花爆竹燃放地点;清明时节,提倡无烟祭祀;傣历年禁止野炊、野外烧烤等活动,杜绝火种入山林。
(三)严格管控五类人员:加强对聋、哑、痴、呆、精神病等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不用火,不玩火;管好老人、小孩,不让他们在林区用火。
(四)排查隐患:森林草原防火期间,镇(村)级林长、护林员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林长制责任片区划分加强日常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止一切野外用火;
(五)值班制度:镇林业服务中心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严防谎报、瞒报。
六、引发森林火灾的相关处罚条例
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有违规用火行为,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或森林火情,应立即制止并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勐海县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691-5122499;
勐阿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691-5621045
勐阿镇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691-5621019
特此公告
勐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