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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务工外国人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08
为进一步深化勐海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我县边境安宁、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非法进入我县、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清理和遣送出境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协助外国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接纳、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严禁外国人在我县非法居留;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聘用外国人。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2020年4月7日零时至2020年4月12日24时止),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主动到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并配合遣送出境的,公安机关将对其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2020年4月13日零时起,对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单位或个人协助外国人偷越国(边)境;单位或个人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后,按照《勐海县关于对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进行奖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勐海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勐海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