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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阿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08

勐阿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勐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据《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办字〔2015〕9号),勐海县勐阿镇职能配置、内(下)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能配置

(一)党委职能

1.总揽全乡(镇)工作全局,领导、指导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3.讨论决定全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领导全镇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管共管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干部。

7.抓好全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查处违纪案件。配合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大主席团职能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5.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6.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7.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民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镇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镇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镇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勐海县勐阿镇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搞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为全镇各项工作搞好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组织、筹备镇党政机关各种会议,负责起草党政各种报告、规划、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承担党政会议记录、大事记、年鉴、综合信息、调研材料及宣传报道工作,监督、检查镇属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3.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秘、电子政务等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协调各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协作。

5.负责搞好本镇宗教工作,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宗教正常活动秩序。

6.负责加强统战理论宣传工作,团结一切党内外人士,发展和壮大党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8.组织开展团组织活动和妇女儿童工作。

9.负责镇管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任免、聘用、退休、职称、劳动工资及人员编制、机构的管理。

10.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

11.承担党政机关内务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做好值班和考勤登记。

12.做好档案、保密等工作,管理镇党委、政府印章;按规定做好文件的收发、打印、督办、归档等工作;组织机关政治学习。

13.指导、协调村级文书工作。

14.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拟订本镇的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做好本镇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3.负责本镇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各种经济和产业信息,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子,培育新兴支柱产业,为本镇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持。

4.承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定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

5.协调本镇各种经济组织的关系,扶持和引导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种镇、村经济组织的发展。

6.监督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取缔违法经营活动,打击经济犯罪。

7.负责本镇的经济统计工作,以及其它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经济工作。

8.接受上级有关业务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9.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10.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统计、旅游、扶贫、交通运输、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11.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拟订本镇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负责督促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事业的发展,拟订并落实好相关的发展计划和工作措施。

4.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

5.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婚姻咨询、登记工作。

6.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具体完成本镇其他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工作。

9.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

1.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3.掌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

4.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接受法律服务电话咨询工作。

5.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6.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势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8.做好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9.承担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10.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11.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12.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勐海县勐阿镇核定行政编制26名。

其中:领导职数11名,具体为: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3名(其中1名为镇长(正科级)、分管综治维稳副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正科级),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武装部长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1名(副科级),宣传委员1名(副科级),副镇长3名(副科级)。

党政办公室8名,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兼武装干事)、妇联主席1名、团委书记1名(兼宣传干事)、党委秘书1名(兼组织干事、纪检专干)、政府秘书1名(兼人大秘书)、人事助理兼报账员1名、档案管理员(兼收发)1名、统战宗教助理员1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2名,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

社会事务办公室4名,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科教文卫助理员1名、民政助理员1名(兼残联助理员)、计生助理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2名,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调解员1名(使用司法专项行政编制)。

四、事业单位改革

(一)机构设置及调整

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加挂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为主。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镇政府负责。

将镇财政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职责划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整职责,不调整编制和人员。

不再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名称和印章,不得再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名义对外开展工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印章由勐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回。

(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及编制分配

根据以上机构调整设置,勐海县勐阿镇综合设置6个事业单位,其中,镇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勐海县勐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32名。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为本镇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根据相关部门授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植物检疫法》、《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

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订本镇的农业综合技术发展规划,大力开展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积极引进新的农业技术项目,逐步提高科技的普及率和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3)在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奖惩制度,做好粮、糖、茶、农机等的一条龙服务工作。

4)收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典型经验,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档案,做好各种业务统计工作;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农业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根据农民需要,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5)搞好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新机具等供应,推广新技术、传授新的使用方法。

6)协助做好农作物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防、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

7)协助做好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

8)负责拟订本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畜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9)负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畜牧科技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等工作;负责本镇兽医卫生监督工作。

10)负责拟订本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11)协助林业行政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12)依法管理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

13)调解水利水土资源纠纷,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对破坏水土资源设施案件进行查处。从严从快制止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

14)大力加强水利水土保持工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管好、用好水利设施,确保安全、足量蓄水;做好水费计征工作;组织群众进行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建设和管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5)合理调度水资源;抓好水利设施的安全监护维修和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处理隐患工程,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不断提高有效灌溉率,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16)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勐海县勐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

1)运用各种文艺手段,宣传党的路线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群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公民。

2)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和普及经济、科技、文化知识,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

3)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组织、辅导村文化室及群众开展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培养文艺骨干,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4)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做好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

6)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黄、赌、毒”等不健康的音像传播,净化文化市场。

7)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努力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用新的思想和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8)做好广播播放工作;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服务质量。

9)负责本镇通讯员培训,积极撰写新闻稿件。

10)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勐海县勐阿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3名。主要职责是:

1)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编制村镇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违章建筑的处理工作。

3)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

4)负责村镇建设民族特色化的规划、推广、管理和实施。

5)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地产管理。

6)负责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7)根据授权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

8)负责生态乡镇、生态村寨创建工作;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统计与环境信息报送、调处环境投诉和环境纠纷,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污染进行日常监管,报告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并配合调查处理等工作。

9)负责村镇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10)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等。

11)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勐海县勐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2名。主要职责:

1)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并办理有关手续。

3)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就业项目。

4)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5)组织动员未能继续升学的新生劳动力参加预备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6)负责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和调查工作。

8)承办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9)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勐海县勐阿镇财政所。

事业编制7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文件政策。

2)承担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职责。

3)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

4)负责对本镇财政资金实施监管。

5)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

6)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

7)负责本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8)负责本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9)负责本镇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以及统计执法等职责。

10)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勐海县勐阿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2名。主要职责:

1)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畅通。

2)负责公路运输管理,维护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

3)配合县级安监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移民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5)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附则

(一)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l)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乡(镇)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其综合经济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部门决算;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财政票据及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及其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3)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财政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4)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县局各业务股室编制全镇预算内外收支预算计划,办理日常会计业务,组织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监督并报告乡镇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负责乡镇“零户统管”会计的核算以及乡镇会计人员、会计档案、全乡固定资产、政府性债务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好本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等。核算我镇县国库核拨额度资金及与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阿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勐阿镇人民政府、2勐阿镇财政所、3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勐阿镇委员会、4勐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勐阿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6勐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勐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8勐阿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9勐阿镇林业工作站、10勐阿镇水利水土保持站、11勐阿镇纪检监察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阿镇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阿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1390.09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91761万元,占总收入的96.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2.1787万元,占总收入的3.03%。与上年增加13.86255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本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阿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1529.225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261344万元,占总支出的82.22%;项目支出271.9645万元,占总支出的17.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6.389291万元,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本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勐阿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7.261344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本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3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勐阿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9645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本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增加,项目工程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阿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383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1%。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本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7.718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25.619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支出;

3.教育(类)支出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教育发展;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1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595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2.221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方面支出、改善医疗条件;

7.城乡社区(类)支出32.6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城乡建设、规划发展;

8.农林水(类)支出481.1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1%。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9交通运输(类)支出19.1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城交通安全、运输等方面;

10.金融(类)支出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农村经济发展;

11. 住房保障(类)支出44.8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保障住房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阿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01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48409万元,完成预算的4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53045万元,完成预算的55.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厉行节约,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以及省财政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人数,控制公务用车出车次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692779万元,下降3.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74202万元,下降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8577万元,下降0.1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大力提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出车使用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48409万元,占42.21%;公务接待费支出12.253045万元,占57.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484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4840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勐阿镇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53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253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勐阿镇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阿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8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勐阿镇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292.88665;实际采购金额为292.06015; 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办公设备和民政物资采购增加以及扶贫产业的采购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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