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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11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50001000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审核、报批管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六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是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八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九是指导勐海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是职能转变。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将原来承担的节柴改造、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职责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

十五是与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思想,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抓牢意识形态。召开专题会2次,意识形态研判会4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坚守林草宣传阵地,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好正面宣传,加强涉林舆情的收集、监测和处置,大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送简报140篇,州林草局采纳16条、勐海发布采纳29条信息。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会议2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19份,及时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14次。以廉政警示教育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1次,典型案例通报20余起,集体廉政谈话40余人次,专题学习宣讲2次,党纪法规学习测试7次,廉政风险排查1次,以短信、会议、视频等方式开展节前工作纪律强调7次。三是抓好机关党建。运用云岭先锋”APP,组织47名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召开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10次、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4名。扎实开展五比五看争当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活动。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坚持网格区疫情防控和边境值守轮换,迅速有力应对处置“9.30”突发疫情防控工作。

2.保护,主动落实林草资源管护修复责任

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通过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叠加效应,增强生态保护实效;制定出台勐海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形成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二是制定《勐海县2022“林长制宣传年工作方案》,发放宣传书信196万余份、标语793条,组织开展宣讲会286场次,技能培训55次,设立林长公示牌103块,投入金额近46万元。三是召开部门协作会议6次,有效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召开县级林长会议3次,发布林长令,制定《2022年度县级林长责任区推动落实重点工作问题清单》,推广使用林长通APP,切实提高林长履职效果,推动林长制六项重点任务落实。五是全县聘用各类护林员1096名,生态护林员548人、驻村护林员86人、长期护林员45人、公益林短期护林员206人、国有林护林员211人。

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一是完成省级下发勐海县天然起源70764个小班核对工作,面积281206.3461公顷,经调查核实,起源为人工28077个小班、面积20582.7076公顷。二是完成省级下发勐海县2022年第一期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398个变化图斑调查核查工作,面积496.0521公顷。三是完成国家下发勐海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764个图斑调查监测工作,面积795.6804公顷。四是完成省级下发勐海县2022年第二期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139个变化图斑核查工作,面积133.9716公顷。五是开展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培训5次。

强化林草行政执法检查。组织乡镇参加省州县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执法巡查7次,执法调查48次,全县查办林草行政处罚案件183件,收缴罚没款143.4197万元。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卷,级评为优秀。参加各类会议6次,积极配合专班工作。

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22次。接收卫星热点0个,接听火警电话15个,处置火警15个,火警处置率100%

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完成2022年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总投资200万元,已兑现资金179.55万元。2021年森林抚育、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级检查验收工作。2021年人工造林0.2万亩160万元,已完成地块规划0.17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75万株,占全年任务69万株的108.7%,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完成造林绿化空间评估工作。

加强国有林管理和保护。新建山管护站1个,维修改造板、苏湖、蚌、五十三管护站4个。积极探索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开展森林巡护里程628836公里,发放宣传材料13967份,及时发现并制止上报涉林问题、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32份。开展林下非法种植铲除行动,铲除面积30余亩25000株。催缴未缴付承包国有山林费,共需缴费14622.0047万元,已缴清213.623万元。

加强公益林管理和保护。积极兑现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资金1333.7万元,其中国家级321.68万元、省级1012.02万元。因区划落界后部分地块存在权属错误,涉及167481.9亩(国家级45171.2亩、省级122310.7亩)资金无法兑现。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勐海县辖区内亚洲象20头,其中野外活动13头,管控区内收容救助7头。规范开展亚洲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保持24小时监测,实时发送预警信息、疏导群众避险。启动应急预案7次,发生亚洲象肇事伤人1起。兑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补偿105万元,收容救助野生动物87只(头、条),发放勐海县常见国家级野生动植物展板130块,悬挂世界动植物保护日宣传横幅5条,发放《防范野生动物常识》等宣传材料2735份。正在推进2022年勐海县亚洲象保护项目、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勐海县茶园种植面积和分布现状及茶园森林结构功能调查建设项目。

加强林草病虫害防治。开展苗木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复检,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红火蚁等监测预报,开展勐阿镇、松毛虫病虫害防治7万余亩,完成2022年冬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

3.抓重点,主动推进林草专项工作任务

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快速、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勐海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勐海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7份,召开部署会议9次、例会12次。全县累计排查疑似违法地块数88块,累计排查面积96.6754公顷,蓄积185.7538立方米。查处线索案件86条,其中刑事案件销号2条,行政案件销号56条、处理59人,不予立案等其他销号28条。出动森林警察、林草执法人员451058人次。

全力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完成国家下发勐海县2022年森林督查327个图斑调查核查工作,面积435.7779公顷。竭尽全力推进勐海县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及时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督促查处整改。截至112日,勐海县2013-2017年专项行动任务和2018-2021年森林督查任务,共有疑似违法细班891个,共748个案件,查处整改均到位458件,系统查处整改到位率97.9%,查处整改不到位10件,无须查处280件。

4.抓服务,主动抓实林草部门行政服务事项

严格林业行政审核审批。一是主动融入勐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项目建设,做好林地要素保障等。截至10月,审核使用林地建设项目62个,转报16326.1338公顷,已获批27358.9987公顷,审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774.3447公顷,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延期手续8份,无越权审批、化整为零审批等情况,及时保障海连高速、景打高速海段、曼彦水库等重大工程林地要素需求。二是继续强化森林采伐全过程监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62份,采伐林木蓄积46847.3立方米。

做好林权管理流转服务。积极推进13个小组集体林地确权工作,答复各类业务咨询约422余人次,完成集体林权(承包)流转合同备案35件、项目用地权属调查60余件,调查答复林权信访、纠纷3件。

做好林业科技推广和产业服务。举办林果种植技术培训4199人。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个,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依法注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1家。开展苗木质量检验工作,苗木质量检验108.5万株。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组织海雨林古茶坊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林产业西双版纳州级龙头企业。审查推荐勐混镇曼冈6个村委会参加2022年度省级森林乡村评审。推荐匠庐南糯山半山酒店申报2022国家级森林康养人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行政单位);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勐海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

2.勐海县国有林场(事业单位);

3.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监测中心(事业单位);

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5.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和修复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6.勐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

7.勐海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事业单位);

8.勐海县南糯山和吉良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

9.林长制事务中心(事业单位);

10.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单位);

2.勐海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

3.勐海县国有林场(事业单位);

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监测中心(事业单位);

5.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和修复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7.勐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

8.勐海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事业单位);

9.勐海县南糯山和吉良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

10.林长制事务中心(事业单位);

11.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3,401,760.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01,760.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25,715.14元,增长29.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25,715.14元,增长29.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在职人员与2021年相比净增4人,相应的基本收入增加;二是财政拨入的中央、省、州级项目专项经费增加,相应的项目收入增加;三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调整为惠农系统发放,相应支出由我单位反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3,401,760.07元。其中:基本支出27,267,979.54元,占总支出的37.15%;项目支出46,133,780.53元,占总支出的62.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575,715.14元,增长29.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15,213.53元,增长65.73%;项目支出增加5,760,501.61元,增长14.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在职人员与2021年相比净增4人,相应的基本收入增加;二是财政拨入的中央、省、州级项目专项经费增加,相应的项目收入增加;三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调整为惠农系统发放,相应支出由我单位反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67,979.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58,870.15元,占基本支出的9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9,109.39元,占基本支出的3.33%。人均日常支出116529.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133,780.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9,776.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勐海县改制企业退休及困难人员节日慰问经费支出11,200.00元;2.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3233200.00元;3.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285000.00元;4.林区管护站点建设补助支出199776.00元;5.森林管护支出7661871.74元;6.退耕现金支出10203000.00元;7.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支出1246250.00元;8.行政赔偿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元;9.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795500.00元;10.森林资源管理支出8551128.13元;1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796076.66元;12.动植物保护支出1486778.00元;1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0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01,760.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625,715.14元,增长29.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我单位在职人员与2021年相比净增4人,相应的基本收入增加;二是财政拨入的中央、省、州级项目专项经费增加,相应的项目收入增加;三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调整为惠农系统发放,相应支出由我单位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6,766.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费用的缴纳及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8,61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137,8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8%主要用于六家企业的天然林资源工程的护林人员社会保险费,解决各级实施单位承担的工程组织管理经费等支出的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草原监管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5,192,19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7%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时所需的一般行政事业管理事务、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动植物保护、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其他为保障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需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6,3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1,7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8,7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9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1,7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8,7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2.96元,增长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9,357.96元,增长2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255.00元,下降81.9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公务车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高;二是开展各项林业工作下乡多车辆使用频率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如:森林防火期间对各个火点的检查与排查;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及验收;林地变更调查、占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州林业部门组织的各项林业专项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林草局、省州林草局组织的林业工作检查、调研,乡镇政府及乡镇林业服务中心等咨询林业政策、办理业务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109.39元,比上年增加107,689.53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燃油费等为了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1391123.19元,其中,流动资产2500682.18元,固定资产5840168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8402.00元,其他资产349.0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4837.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303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950161.00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793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4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1,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1,3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50001111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10400409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