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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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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审核、报批管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9.指导勐海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将原来承担的节柴改造、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职责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行政单位),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所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是: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海编委发〔202220号文件)。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1勐海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勐海县国有林场;3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监测中心;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和修复管理中心;6勐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7勐海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8勐海县南糯山和吉良木材检查站;9林长制事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一是组织全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的建设新成效和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的新风貌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将林草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各种会议、培训的议题,利用周一局务会、周五职工学习常态化学习政策法规或不定期开展测试,鼓励干部职工利用缝隙时间进行自学。

2.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1次林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二是加强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合理完善的执法培训及考核制度,规范基层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县、乡林业人才交流机制,以干代训,努力锻造一批思想政治及业务能务过硬的生态铁军。

3.进一步推动林草产业发展。一是用好三个工作法,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周边地区产业发展模式,增强产业谋划能力。二是积极培养科研和科技推广人才,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积极培育本地优势传统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三是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做好两山文章,推进乡土树种示范基地和繁育基地、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实施茶园生态化修复项目,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探索发展碳汇产业和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将生态服务市场化、货币化,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

4.进一步提升林地要素保障水平。一是加快林草湿资源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全面摸清资源家底,形成林草资源一张图,建立林草监测、核查、执法、监督无缝衔接、全域覆盖的监管机制。二是把五比五看五争当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活动贯穿林地要素保障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方位落实快受理、快审查、快上报,不压件、不攒堆、不拖延的工作要求,用好一线工作法,提前、主动介入,竭力服务好企业、单位开展项目使用林报审工作。

5.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大林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以专项执法行动、各类培训会、法制宣传日、各民族节日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达到震慑制止和宣传教育的作用,从源头控制涉林违法行为的增长。

6.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护。一是压实各级林长责任,高效使用林长通APP,聚焦六项重点任务,积极筹措资金,抓实林长制督查考核。二是巩固提升勐海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成效,继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制止、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完善勐海县亚洲象应急处置临时管控区试点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配合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四是加强保护区、湿地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五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六是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湿地休养生息。七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防控及检疫。八是结合绿美城市建设,开展义务植树等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苗木培育和基地建设,持续开展省级森林乡村创建申报工作,积极配合推动勐海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九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资金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 17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68名(含参公)。在职实有8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8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4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9辆。实有车辆与编制车辆不一致的原因:2023年单位实有公务车使用车辆为9辆,但2023年勐海县预算核定补助单位交通费车辆数为1辆,故纳入预算安排车辆编制为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3万元,增长0.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2人,相应的人员工资、五险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4.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4.2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4.29万元(本级财力1634.2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9.03万元,增长0.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2人,相应的人员工资、五险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4.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34.2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3万元,增长0.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2人,相应的人员工资、五险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相应的预算总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03万元,增长0.5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4.2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9.03万元,增长4.4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2人,相应的人员工资、五险及公用经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0%,比2022年预算增加57.10万元,增长3.9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2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五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8%,比2022年预算增加12.52万元,增长12.9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2人,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2%,比2022年预算减少0.59万元,下降10.2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定额补助未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0个,安排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0.0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资金未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8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8.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4.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6.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77.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872.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4.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6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4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4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47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0.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50万元,较2022年增加减少0.50万元,下降1.7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450次,共计接待47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标准及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40.44 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万元,增长39.1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68.71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增长1.70%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09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07万元,固定资产382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3.5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8.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95.0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7.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项目中期规划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50000111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5052253058.xlsx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