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5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50001000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审核、报批管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六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是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八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九是指导勐海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是职能转变。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将原来承担的节柴改造、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职责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

十五是与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思想改作风促服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周1名带班领导,每周1次工作例会,认真开展党员教育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19次,召开党员大会19 次、支委会10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1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二是学深做实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上党史专题党课6次,局党组书记到西定乡曼马村委会疫情防控边境值守点讲专题党课1次、到挂钩联系点讲党课1次,邀请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宣讲2次,观看红色电影1次,开展党史知识竞赛1次。制定民生实事计划”22件,完成办结22件。开列为民办事清单”95件,完成办结95件。党组织到社区报到7次,为社区解决12件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256小时,为社区办实事68件。三是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18份,制定下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围绕党纪党规、先进典型、廉政家风故事等方面深化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深入推进清廉勐海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增强勤政廉洁意识,树好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良好林草形象。组织学习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失守的守门人》《开尔行贿记》《监守自盗必自毁》等警示片8次。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典型案例7次,开展集体谈话2次、个人提醒谈话5人次,节前廉洁提醒7次,组织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14人次。开展典型示范教育2次,开展家风教育活动1次,发放《清风常伴廉洁齐家倡议书》和《清廉文明平安过双节倡议书》共计100余份。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梳理职权12个,内部机构14个,个人岗110个,制定防控措施320条。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召开党组会12次,共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议题162个。六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宣传阵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线,高质量推动和引领林草行业领域意识形态和舆论引导宣传工作。结合林业实际,配合做好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监测和应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寨、街道、社区,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草执法等专题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草政策法规,发放资料2130余份,发放环保袋等宣传品共计5000份,报送林草信息28期、林草工作简报99期,党建简报53期,及时公开林草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以及林草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453条。

2.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一是全力推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组建县林长制工作专班,积极推行林长制工作,参照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勐海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勐海县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并指导乡镇、村委会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逐步实现林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二是加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发《勐海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召开联席会议1次、全县签订2021年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状24份。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强化督促检查,督促指导村集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将保护森林资源纳入村规民约。三是林木采伐利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规定,强化森林采伐全过程监管,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1231份,林木蓄积8.0769万立方米。四是林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定权限逐级申报审批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共审核建设项目63个,按规定审核上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9个(经营性项目10个,公益性民生项目9个),经法定部门审批林地面积共19.6141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6.2893万元,及时转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延期申请19份,无越权审批、化整为零审批等情况。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预审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配合其他部门开展项目使用林地核查44次。加大三项补偿费收缴力度,收缴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地、安置、林木补偿费总计800.7842万元。强化违法使用林地监督管理,移送疑似违法案件线索10次,对全县矿山石场开展专项检查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五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答复各类咨询约971人次,制作登记表格30份,完成集体林地流转合同备案83件,完成林地权属争议指界工作10件。六是积极推进森林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基本完成2020年森林督查543个疑似违法细斑共查处工作;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362个疑似变化图斑现地核查以及数据库汇总,持续开展查处整改工作;完成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1615个疑似变化图斑现地核实,持续开展查处整改工作;核实完成2021年国家级遥感即时监测图斑63个;正在核实2021年省级遥感即时监测图斑337;完成2021年湿地资源监测工作。七是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缅甸第四特区签订合作备忘录1份,投入省级资金65万元、县级资金22.5765万元。发放户主通知书5万份、各类宣材料13801份、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000份、《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告》1060份、横幅48条、五色彩旗2635面、环保袋333个、粘贴标语1538条、广电宣传3243条,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培训会议4513324余人。全县启用防火码85个,防火码扫码登记18786人次,车辆1369辆次,收缴火种1208个。开展森林巡护10883人次;全面暂停计划烧除,停止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2021年全县无森林火灾,接收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卫星热点11个,接报警电话31个,利用村规民约处罚4起,共计3800元。八是加强国有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层层落实管护责任,与林业管护企业、护林员签订管护责任书201份。加大护林员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巡山护林与宣传教育同步进行,出动巡护人员31818余人次,开展宣教活动228余次,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九是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报请印发《勐海县国有林场有偿使用方案》,正在草拟《有偿使用协议》及保护森林资源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森林法》《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方案》等政策法规,正确引导林农科学、合理、规范地使用林地,妥善解决生态保护与当地经济建设、农户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森林资源健康有序发展。

3.依法查处涉林案件,重拳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一是组织12个乡镇农场在辖区内开展林业法律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共计265份,教育、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自觉依法依规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二是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巩固种茶毁林整治成果十项举措》和《西双版纳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十个严禁》,制发《种茶毁林整治成果提升巩固工作方案》等文件,持续加强巡护监管,县级各牵头部门按照分片包干的要求,组织责任单位到挂钩乡镇开展违法使用林地图斑违法图斑恢复情况检查。在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云南勐海:守住绿水青山,才能有好茶山》、《勐海县打击种茶毁林行为坚决守好绿色家底》等专项整治成效。三是持续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控新增,扎实推进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对新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涉林案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2021年以来,开展执法培训2次,执法巡查7次,执法调查95次。全县共法制审核518件,立案查处行政案件417起,收缴罚款436.11407万元。积极配合县两违专班开展调查核实、发放通知、疏导及强制拆除工作。

4.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继续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和人工造林等营造林修复工程,增加森林绿量、提高森林质量。一是完成2020年封山育林1万亩、人工造林0.6万亩,2021年人工造林0.1万亩。二是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2万亩, 2017年、2019 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等年度应发的补助资金兑现。目前,2018年、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等年度应发补助资金434.625万元县级财政尚未批复。三是实施2021年度村庄绿化美化项目0.2万亩,植树木48658四是推进实施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700亩,茶园套种澳洲坚果良8559株。五是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21年度勐海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336.89万元,执行补偿面积172158亩、172.4555万元;2021年度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到位,正在执行兑现。积极配合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1028日已将公益林优化初步成果矢量数据交至省规划院优化专班待审核,同时开展全县公益林优化调整的地块佐证材料收集。六是10家企业自主申报了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其中1家获评县级产业基地、1家获评州级产业基地。七是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发起助力乡村振兴大种树活动,2021年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八是完成2020年勐海县村庄、集镇绿化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丰富生态系统资源

一是亚洲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已逐渐规范化、常态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显著提升。2021年,全县共有亚洲象18头,亚洲象肇事造成的财产损失大幅下降,理赔金额5万余元,未发生亚洲象肇事致人受伤事故。二是勐海县亚洲象应急处置临时管控建设试点项目已完成工程验收并投入日常使用,与云南亚洲象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合作,对管控区内5头亚洲象进行亚洲象习性监测等科研工作。三是收容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头(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只111只(条),省级保护动物(蛇类)22条,处置自然死亡野生动物3头(只)。四是做好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和防控,设置35个沙漠蝗、黄脊竹蝗等监测点,完成调运检疫复检及产地检疫16家,完成西定乡南弄村委会草原毒害草除治项目5000亩,完成2021松材线虫年度秋季普查,完成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综合培训及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管理平台手机APP应用培训565人。五是编制完成《勐海县古茶树(园)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宣传发放《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450本。六是认真做好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涉及风景名胜区、县级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地项目勘察、审核和申报工作,配合做好州级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现状专项审计调查。七是编制完成《勐海县湿地保护与修复规划(2019-2025年)》《勐海县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完成勐海县一般湿地认定工作,湿地认定率达到60.15%,保护率为52.16%。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开展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八是完成勐海县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涉及图斑2798个面积10.8万亩,主要集中在布朗山乡章家村委会。九是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契机,紧紧围绕COP15“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亚洲象保护与安全防护以及松材线虫病、红火蚁、锈色棕榈象有害生物等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强化群众爱林护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思想认识。

6.生态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巩固提升生态扶贫成效

一是继续聘用548名生态护林员。按照《勐海县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督促乡镇加强生态护林员监管,每月发放工资80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48份,并发放巡山服装。二是参与全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争取村庄绿化美化项目资金,率先开展试点建设,用有限的资金调动村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打造乡村特有的绿化景观,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涉及全县9个乡镇、13个村委会、34个村民小组。三是对历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珍贵用材林建设等林业种植项目进行抽查,巩固项目实施成效,确保群众增收。四是脱贫不脱钩,坚持精准帮扶不懈怠。走访慰问挂钩联系村寨建档立卡户116户,召开村组群众会议2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调研1次。围绕学党史、跟党走、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县林草局到挂钩的联系村勐宋乡蚌冈村委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为村组干部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与群众共同开展爱国卫生清扫活动,向村幼儿园捐赠幼儿绘本、书包、画笔、篮球等学习用品。五是开展2021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核查工作,统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户享受林草部门各类补助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一个办公室、一个政策法规和森林资源管理股,一个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行政单位);

2.勐海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

3.勐海县国有林场(事业单位);

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监测中心(事业单位);

5.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和修复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7.勐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

8.勐海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事业单位);

9.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

10.勐海县吉良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

11.勐海县南糯山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6,776,044.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76,044.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8,077,693.33元对比,减少1,301,648.40元,下降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的56,661,128.89元,增加114,916.04元,增长0.20%,主要原因分析:2021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多,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多;其他收入与上年的1,416,564.44元,减少1,416,564.44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诺亚方舟守护亚洲象项目2020年已结束,2021其他收入减少,从而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6,826,044.93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2,766.01元,占总支出的28.95%;项目支出40,373,278.92元,占总支出的7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8,060,978.84元对比,减少1,234,933.91元,下降2.1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入的中央、省、州级项目专项经费减少,从而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52,766.01元。与上年15,644,022.46元对比,增加73,351.39元,增长5.1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增,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51,346.15元,占基本支出的95.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1,419.86元,占基本支出的4.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73,278.92元。与上年42,416,956.38元对比,减少2,043,677.46元,下降4.8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入的中央、省、州级项目专项经费减少,从而减少本年项目收入。具体项目开支: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8,875,791.45元、社会保险补助1,309,557.01元、森林资源培育4,586,913.00元、森林资源管理17,764,982.71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95,234.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76,044.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56,684,139.4元对比,增加91,905.53元,增长0.1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增,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7,33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费用的缴纳及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6,61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285,67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2%。主要用于六家企业的天然林资源工程的护林人员社会保险费,解决各级实施单位承担的工程组织管理经费等支出的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草原监管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1,549,21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8%。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时所需的一般行政事业管理事务、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动植物保护、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其他为保障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须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7,1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发生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1,695.04元,完成预算的5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347.04元,完成预算的8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348.00元,完成预算的24.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98,877.06元,下降5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1,510.66元,下降6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633.60元,增长21.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前年度将6家林业公司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巡山等产生的车辆运行费用作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后因县审计对该资金属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出质疑,应计入其他交通费用,故今年我局未将该部分费用列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347.04元,占79.43%;公务接待费支出72,348.00元,占20.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347.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9,347.0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如:森林防火期间对各个火点的检查与排查;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及验收;林地变更调查、占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省州林业部门组织的各项林业专项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3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3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林草局、省州林草局组织的林业工作检查、调研,乡镇政府及乡镇林业服务中心等咨询林业政策、办理业务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419.86元,与上年680,947.86元对比,增加120,472.00,增长17.69%。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人员增多,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燃油费等为了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3,255,611.87元,其中,流动资产3,662,488.94元,固定资产59,104,72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8,4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3,896.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5,678.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8项,账面原值442,1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63,255,611.87

3,662,488.94

59,104,720.93

32,558,179.17

2,842,961.00

0.00

23,703,580.76

0.00

0.00

488,402.00

0.00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外投/有价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额为资产面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48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4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4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我局为完成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等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50001111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50924240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