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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12

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外教育机构: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6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勐海县中小学教师级职称评审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

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

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

人社发〔20169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推荐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符合《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及其附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规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申报推荐要求

(一)严格在岗位数内申报推荐。严格审核把关,不得超额在人社部门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岗位数外推荐。符合放宽基层评审条件的,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民办学校教师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二)履职年限计算。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

时间计算截止至 2026 12 30 日。

(三)加强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的第一标准,在申报推荐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

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注重对申报人政治品德、师德修养、

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考察,对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中严禁填报、上传涉密内容。身

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专业技术职

称合同或聘书、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履现专业技术职称期间

取得的业绩材料等。证明材料需原件拍照上传,如材料是复印件拍照扫描上传的,需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

(五)完善教师评价制度。符合竞聘条件的申报人员可按照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

专家评议、民主测评、述职评议等多种评议方式,对申报人员的

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学术成果、业绩贡献等进行考核评价。

(六)严格公示制度。除严格执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

施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外,各校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完成

审核并同意推荐后,应当对拟推荐上报人员进行集中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发布日期第二天起算,不含公示发布当天,不得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上报,报送材 料时须已完成公示并提交相关材料,用人单位需同时上传公示情况报告。

四、申报推荐评审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评审方式。

2026年度勐海县中小学教师级职称采用采用网络申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工作须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具体操作方法: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

(二)申报人注册及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通过互联网访问“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申报人注册时,须先绑定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进入职称工作—职称申报,选择相应评委会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严禁填报、上传涉密内容

个人申报录入时间为 2026 6 15 日上午 800 2026 7  15  18:00。未按一次性告知要求进行完整报送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上报 

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 https://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进行审核。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和推荐,用人单位要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并形成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明确的审核和推荐意见,按职称管理权限提交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682018:00

(四)主管部门资格复核

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所属单位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复核及会前公示等相关工作。

评审时间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于10月完成。

 

职称证书办理及存档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评审通过人员的用人单位(或自由职业者的审核推荐单位)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下载打印《职称评审通过确认单》,经用人单位(或自由职业者的审核推荐单位)确认盖章后报评委会盖章,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公示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用人单位须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及业绩、学术成果、系统自动生成并由本人签名和单位审核盖章的《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公示发布日期第二天起算,不含公示发布当天,不得含周六日及节假日)。

2.经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拟推荐上报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须扫描上传公示的《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附件 1)和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层单位意见》(附件 2),内容具体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3.业绩和学术成果材料。履现专业技术职称期间取得的业绩和学术成果、所获奖项、研究成果(须提供封面、目录)、著作等。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2026年度勐海县中小学教师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 3)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扫描件并提交系统平台。

4.符合提前一年申报的申报人需提供首次职称申报承诺书(附件7)及相关证明材料,2026年度勐海县中小学教师级职称评审名册(附件6)、师德师风情况(附件8)也需用人单位扫描盖章后提交系统平台。

5.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专业技术职称合同、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

6.2026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系统平台报送主管部门时的单位审核意见请参照附件 5 填写。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属各学校(单位)在组织申报推荐中要精准把握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对接,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用人单位对推荐行为负责,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推荐上报相关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各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程序执行不严格、审核把关不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程序要求,强化公示公开,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倡实名反映具体、真实情况。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  0691-5123821 

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5128515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87165836836087165353824087165862043087163526467087165153779 

 

附件:1.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2.基层单位意见(参考模板)

3.2026年度勐海县中小学教师级职称申报材料审

核表

4.用人单位业绩评价简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参考模

板)

5.用人单位系统平台报送主管部门时的单位审核

意见(参考模板)

6.2026年度勐海县中小学教师级职称评审名册

7.首次职称申报承诺书

8.师德师风情况(参考模板)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202665

 

 

附件1-8(初级)(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