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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政府购安保人员和宿管人员服务项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30

附件1 2017年度勐海县政府购买安保人员和宿管人员岗位分配表 .xls

附件2 勐海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勐海县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花名册(安保、宿管人员).xls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5105号)、《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76号)等文件精神,经勐海县人民政府同意,勐海县教育局决定公开招安保人员和宿管人员服务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人员。

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了解基本公共服务安全类岗位性质,自愿服务,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云南省户籍。

三、招聘项目数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项目为安保人员和宿管人员,主要从事门卫、宿舍等工作。招聘215个岗位,具体岗位分配及招聘要求见附表《2017年度勐海县政府购买安保人员和宿管人员岗位分配统计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具体的招聘单位、各学校(园)登记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登记:应聘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登记报名。需上交一份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规照。

注意事项: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及伪造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及资格条件。对其教育背景、家庭情况、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筛选出符合资格条件人员。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差额或等额进入面试,面试组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主要测试与岗位的匹配能力。按1:1确定拟招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2.毒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公安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吸食毒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或无人报名而空缺的岗位,从系统内该岗位应聘人员中递补或调剂。

(五)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聘用人选确定后,如有空缺岗位,将公开进行补充招聘。按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聘用人员,工资按政府批复的工资标准、实际在岗情况支付,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费用,缴费资金从工资中代扣。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691-5199210。

附件:1.2017年度勐海县政府购买安保人员和宿管人员

      分配表

 2.勐海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3.勐海县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花名册(安保、

       宿管人员)

 

 

 

 

勐海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