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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25—2026学年控辍保学工作措施
来源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1-03
勐海县2025—2026学年控辍保学工作措施
为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合法权利,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成义务教育,依法推动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云政办规〔2024〕1号)《西双版纳州2025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西教党工秘发〔2025〕5号)《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4〕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勐海县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聚焦落实法定职责,完善联防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学校、村(居)委会、家长和社会等各方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依法依规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升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 二、工作职责 (一)县级人民政府职责。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健全应助尽助救助机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流动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完义务教育。建立乡镇人民政府、驻村(社区)帮扶干部与辍学学生的结对包保劝返机制。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2次控辍保学联席会议,根据控辍保学情况不定期召开控辍保学调度会、专题会等;县教体局每年3月初、9月初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开学学生到校工作情况,适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控辍保学情况;编外校长每学期至少到挂联学校开展1次调研,专题研究控辍保学存在的困难和解决办法。 (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承担控辍保学具体责任,制定劝返责任区或劝返责任表,部署包保工作,建立辍学学生的结对包保劝返机制、有具体的劝返包保责任清单,组织和督促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三)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 (四)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控辍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将控辍保学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本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严格校点撤并程序,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规划,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交通不便等因素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六)学校职责。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措施。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帮扶作用,因人施策从学习、思想、行为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帮扶。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健全疑似辍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对接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 (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家庭教育;对已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送其复学。 其它相关行业部门,按照《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法定职责。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底数动态摸排。全面摸底排查勐海县2025年春季学期以来疑似和辍学学生底数(包括姓名、年龄、辍学原因、家庭情况等关键信息),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未到校、中途离校、疑似辍学和辍学等情况(不包括春季学期毕业的初中学生),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监管,坚决守住“不让一个学生失学”的底线。开学后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四查三比对”、在校学生动态管理、在校学生每日考勤登记等工作要求,做好失学辍学、疑似辍学学生的排查统计工作,对3天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学生,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登记录入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端口,并按时报送学生每日考勤及疑似辍学、辍学情况,通过政府救助平台核证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信息并查清去向,并将信息提交至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排查出非本地户籍的辍学学生,学校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函告知辍学情况。对学校和家长都不知去向的学生,学校要及时报公安部门进行核实查找。县民宗局对入寺入教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核查如实排查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入寺入教数据,并依法依规协助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2.精准掌握学生动向。严格学生考勤,落实学生请假去向。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各班主任要严格审核学生请假申请,认真甄别请假事由,及时与监护人联系,核实属实后方能同意学生请假;对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申请上要写明请假事由、去往地点、请假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严格按规定流程做好审批工作(请假条一式2份,1份交班主任,1份交门卫室;请假1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教务处备案;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教务主任审批;3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经批准同意方可离校,对不在学校请假的学生,应由家长以电话请假附短信请假条,并做好请假记录;无正当事由不得准假。请假学生按时返校或提前返校的,班主任要向学校教务处汇报,及时销假,并在请假条上备注返校时间;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联系,跟踪核实,同时向学校教务处和校长汇报,各义务教育学校对请销假台账资料要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严禁不严不实、利用请假规避控辍保学责任的行为。 3.建立预警叫应机制。建立“1—3—7—15—30”预警叫应机制。学生1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班主任告知家长、报告教务处;连续3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启动“蓝色预警”,班主任及时了解核实学生动向,考勤系统做好标注,学校与村组干部对学生、监护人宣传教育,开展家访劝返;连续7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升级为“黄色预警”,学校向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双线”报告,乡镇挂村工作人员、村委会、小组干部等宣传教育,开展劝返复学;连续15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触发“红色预警”,乡镇政府挂村领导、派出所、学校、村组干部对学生及监护人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劝返;30天及以上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整合“四级包保”力量,派出所、司法所参与集中全力开展劝返复学。 4.开展家访劝返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全面摸底排查底数,通过入户走访、与家长沟通、联系学校等方式,核实辍学原因(如家庭困难、身体残疾、单亲、厌学、随迁流动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制定“一人一策”劝返方案,抓住开学前、开学时有力时机,利用电话、微信、家访等多种方式,通过政策宣讲、思想引导、困难帮扶等措施,广泛宣传控辍保学政策,常态化动员疑似和辍学学生秋季开学时全部劝返复学。各义务教育学校每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收假,要严格落实学生返校考勤,对未返校学生要及时落实原因、去向,对无正当理由3天及以上未到校、连续3天及以上旷课的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登记录入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端口;学校校长对班主任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上传疑似辍学学生“一生一案”登记表,并提交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核实后确认劝返主体下达劝返指令。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控辍保学“四步法”依法开展劝返工作,第一步: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司法所人员、派出所人员、综合执法队人员、学校相关负责人、村(社区) 两委干部、小组干部,组成联合劝返小组,在1周内开展3次宣传教育。先由村小组干部对学生、监护人宣传教育;不返校的,由村委会、教育协管员、小组干部宣传教育;还不返校的,再由分管教育的乡镇领导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再对学生及监护人开展宣传教育。第二步:责令改正。经宣传教育仍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下达《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限时改正。第三步:行政处罚。经宣传教育和责令改正仍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行政处罚并限时整改。第四步: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对较为顽固辍学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运用司法力量,采取强制措施,促使监护人送孩子复学。监护人在规定时限到期经催告仍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经控辍保学“四步法”仍未劝返的学生,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5.推进重点乡镇攻坚。抵边乡镇和经常性出现控辍保学问题的乡镇要动员各村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精准掌握辖区内学生底数,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失学辍学原因,对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不到校的学生开展攻坚行动,全力抓好劝返工作。相关督导部门要将“两类”乡镇纳入督查重点对象。 6.落实精准帮扶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把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监测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实施优先帮扶。鼓励和引导志愿者、企业家等社会力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教育体育局,每年将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信息录入扶贫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县教育体育局要会同县财政、农业农村、民政、公安、残联组织等有关部门,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户一案,一生一案”制订帮扶方案,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要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7.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对请假学生进行缺课补救、学业辅导等制度,避免长期请假学生出现课程断档,形成“缺课—厌学—辍学”的恶性循环。对少数学习能力较弱的学生,要结合本校实际,采取因材施教、特长培养、研学实践、开设特色班等措施,加强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提升学校吸引力,建立兴趣班、特色班等,要有具体的课程,课程设置适当轻松,要能“留得住”学生。完善教育机制优化,落实《西双版纳州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班实施方案(试行)》,至少开办1个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班,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落实课间15分钟和每天一节体育(活动)课,增强办学吸引力。持续加大中职招生兜底政策宣传,让家长、学生了解有关专业成长路径、资助政策等,吸引相关学生就读职业学校。积极与周边县市职业高中学校的联动,推荐就读渠道,满足“应入尽入”的需求。 8.强化督导检查通报。县教育体育局要组建专业化控辍保学督导队伍,全面推行“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机制,结合春秋两季综合督导,每年至少开展2次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不定期开展督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一是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具体责任、“四包”落实情况、组织和督促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情况进行督查;二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到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日常考勤、家访、保学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每年抽查不少于80%学校;三是每学期开学1个月后对辍学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学校挂牌督办并公开督导结果,对整改不力单位实行问责追责。对通报为控辍保学工作不合格的学校及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