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职能职责

来源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31


一、拟订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协助起草教育体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监测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五、负责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负责指导中等教育发展与改革,统筹协调、管理中等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中等教育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统筹指导各类继续教育。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负责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十、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及职业高中的学籍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行业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防治,协助做好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十四、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六、负责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