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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情况报告

来源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29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了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各股室、各站所对接各自领域,积极宣传,组织在建项目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学习落实。


926日,我局举行了例行理论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局(包括下属单位各站所)干部职工共32人学习了《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张书记作了以下几点强调: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严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3、各在建项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细则)、奖惩制度、各类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特殊路段等部位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6加强事故灾害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值班人员接报突发事件信息,要立即请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按要求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或事故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此外,我局还要求各股室、站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向管理对象积极普及宣传该实施办法,坚决做好大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