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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交通运输局“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13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交发〔202066号)等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县交通运输领域防灾减灾工作,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灾害隐患,落实落细盯防措施,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及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巩固期,交通运输行业进入加快恢复关键时期,复工复产任务重、风险压力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易发、频发的趋势。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股室)、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灾害隐患,抓实抓细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雨、雷电、大风、高温和地质灾害等自然因素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落实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    余俊锋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局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岩罕坚 局综合建设和管养股负责人

吴晓晶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段海林 县路政管理所所长

徐晓华 局综合规划和运输股负责人

冉煌伟 县地方海事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荣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在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统筹协调,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重点领域防控要求

县运政所、局属各单位(股室)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要督促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复工安全规定,对建设项目两区三场和取弃土场全面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经检查发现存在洪水、滑坡、坍塌、泥石流等严重威胁的,要及时果断停工,主动避让,立即将人员和设备撤至安全地带,并落实专人加强对工程项目周边存在的疑似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取弃土场、挡土墙等进行地质监测,实时预警监测,制定应急抢险预案。要加强高处施工作业、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民爆物品使用管理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脚手架抗风防滑防倾覆规定与措施。要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格初支施工及仰拱开挖工艺,控制二衬与仰拱开挖等安全步距,严格监控量测和地质超前预报,严格按规定规范设置隧道施工安全五大系统,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规范在隧道内外备齐安全救援应急抢险物资与器材装备。

(二)道路运输领域:要深刻吸取吉林乾安4·15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始终盯紧两客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和应急运输保障,加强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驾驶技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责任,严格落实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实名售检票和停车休息制度,对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线路、车辆、人员,坚决停班停运。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加强恶劣天气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适当调整运行安排。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强化相关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做好应急预案、防汛物资储备等防范措施。

(三)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强渡口等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水运企业按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落实船舶作业人员的防汛防台风措施,要突出野谷塘渡口等重点水域,客渡船、车渡船等重点船舶,加大安全巡查监管,遇台风、暴雨、大风、洪水等恶劣气象水情,要及时发布禁航通告,严格执行船舶禁航限航规定,严厉打击超载超员、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要深刻吸取4·16大理南涧车渡船翻沉事件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搜救应急准备工作。

(四)路网管理领域:要组织对辖区内公路周边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加强线路巡查和维护,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高位崩塌、危岩落石等风险的,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确保不出问题。要按各自职责加强汛期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要强化雨季汛期公路安全巡查检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持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齐全完好,对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等危及安全的行为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和清理。对在用公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落石等灾害多发易发路段,以及存在被冲毁风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管养和路政检查巡查及监测监控力度。要细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备齐备足各类应急装备物资。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组织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要充分认清汛期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高度紧张起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和对象,压实责任,深入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二)全面摸清汛期重大安全风险。要认真分析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梳理本行业领域易因自然灾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防范化解风险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重大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并对汛期安全风险点、安全责任人、防范措施等进行公示公告。

(三)全面加强防灾减灾宣传。畅通预警预报渠道。要加强第十二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宣传和相关工作落实,并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关于特殊灾害天气、防汛抗洪等预警信息的通知,及时通过微信群等途径,提醒相关企业、从业人员落实防范措施。

(四)全面细化紧急情况下的撤人措施。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完善紧急情况下的撤人措施,杜绝层层汇报贻误最佳撤人时机。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工地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安全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受灾害威胁的公路、桥梁等,恶劣天气要安排专人值守,满足安全条件方可通行。

(五)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县运政所、局属各单位(股室)要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统筹督促企业强化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存在隐患需重点督促整改的,要严格实施挂牌督办,明确治理时限、治理责任人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对不能保障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六)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要求。请县运政所、局属各单位(股室)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工作,于530前报送专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824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小结、1024前报送总结至局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