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职能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职能职责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规划、规章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实施有关生态环境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履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农场共同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三)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财政性资金、省级财政性资金、州级财政性资金和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对执行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据职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配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牵头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保障工作,指导环境监测尤其是疫情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空气环境应急监测, 按职责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领导班子成员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张继锋(主持工作)

  历族,1985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主持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党组成员局长张永强

  历:男,拉祜族,19807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行政事务、财务、政务公开、疫情防控、人事、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绿色创建生态环境监测、对外生态环境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政审批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策法规、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的起草、生态环境统计生态行政审批、辐射环境监督执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等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为本局的新闻发言人;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机构设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机构设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分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负责分局的党群工作。配合州局人事科做好分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分局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分局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联系州局办公室、人事科、项目办。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行政审批股(执法一室)

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县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组织抓好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分局行政审批事项。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批,承担排污许可证登记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依法负责 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 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 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牡)矿和伴生放 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生态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等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联系州局行政审批和辐射管理科和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三)自然生态与宣教股(执法二室)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县市生物 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开展生态绿色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 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县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配合协调跨县市和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分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联系州局生态与监测科和综合科。


(四)水生态环境股(执法三室)

         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 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配合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水环境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联系州局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股(执法四室)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等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联系州局大气环境科。


(六)土壤生态环境股(执法五室)

 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矿藏以及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联系州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办公室联系方式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办公室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办公地址勐海县勐海镇茶乡路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5123318(兼传真)

邮政编码666200

责任人姓名: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局长朱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