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4 2023年度西双版纳州替代种植企业绩效考核拟评定等次结果公示
- 2023-11-27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西双版纳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2023-05-31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结果的公示
- 2023-05-16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2022-11-15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2022-05-1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21-11-10 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曼尾农贸市场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 2021-04-23 关于召开企业座谈会议的通知
- 2020-09-14 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2020-09-11 勐海工业园区关于开展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方案(试行)的通知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窗口>>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车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3
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车辆
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二、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机械操作规程,不准将机动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机动车辆原则上只用于办理本部门的业务事宜,原则上不外借,切需调用的,应连同驾驶员一起调用,以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车辆损坏率。一般情况下,车辆先满足主要领导用车(主任),其他副职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按工作的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进行派车,任何人不得争用车辆,以免影响干部形象。私事,原则上不得调派使用,但如干部、职工、父母、家属、子女生病急需送医院的,可以调派用车。
四、机动车辆应确保工作需要,机动车辆的调派使用,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准私自出车。
五、驾驶员每天早上必须按时到单位签到,保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
六、驾驶员凭办公室填写的加油单到指定油库加油,办理有关业务事宜,领取加油单时应签名认可。
七、工作时间、地点相同或相近的,一辆车能坐得下的,应合用一辆车。
八、为确保机动车辆的调派使用,驾驶员应对所领用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卡、养路费卡、行车证、购进附加证、车检合格证)及钥匙作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坏不能用的,应由本人尽快补办齐全,补办费用自负。
九、机动车辆原则上固定驾驶员和管理,但因事因病不能保证连续性出车的驾驶员,出车回来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并将钥匙及有关证件交回党政办公室,以便调用。
十、办公室应建立车辆户口登记簿,如实记录每辆车的损坏、修理、赔偿、行程、工具配备、养路费、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十一、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勤于检修,需要到修理厂进行修理和保养车辆时,应由驾驶员填写报修单交党政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去修理。
十二、车库内除必要的燃烧油、润滑油及修理用具的储存外,严禁存放与车辆维修无关的其他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电器的安装使用应科学、安全、合理,车库内摆放应整洁有序,各驾驶员应经常性打扫车内外的卫生。